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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等不同表述方式,它本质上是指在债务人已获得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作为担保人的第三人为了确保自身追偿权得以顺利行使,向债务人提出订立反担保合同的请求。若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反担保人便需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以保障担保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二、反担保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所谓反担保之解约乃针对为债务人提供授信之第三者而言,彼等有权请求债务人为自身担保以提供额外保障。反担保制度系指,当债务人为担保人清偿其债务后蒙受财务亏损之时,债务方有义务就此损溢向担保人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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