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传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被拘传者须为未被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二是拘传地点限于嫌疑人所在地的市区或县城内的特定地点,或在其居住地执行;三是执行拘传的执法机构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权威证明文件,以维护程序公正和规范。这些条件确保了拘传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刑事拘传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拘传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案件中,实施拘传程序需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第一,被拘传者必须是尚未被决定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

其次,拘传的场所必须位于嫌疑人所在地的市区或是县城之内的特定场所,或者前往其居住地施行;

最后,执行拘传任务的相关执法机构,应向当事人出示出自人民检察院亦或公安机关的权威性证明文件,以确保程序的公正及规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刑事拘留会通知家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拘留在任何性质的看守所里面时,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拘留,所有被拘留人员的亲属都应被告知该消息,这个告知应当由当地公安机关在接到拘留通知后的第一时间,也就是24个小时之内完成。

然而,如果存在无法通知到亲属或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那么公安机关可以选择暂时不通知,以避免对案件的侦查工作造成干扰。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必须在拘留期限结束之后的最短时间内,也就是不迟于拘留期限届满后立即通知被拘留人员的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拘传的条件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54****35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8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1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6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0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1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拘传需要哪些条件?
1、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传唤而不到案的;2、不到案没有正当理由,而且有影响诉讼进行的可能。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被传唤或者没有接到传唤,或者虽接到传唤,但因意外的原因,如遇到自然灾害或患重病等无法到案的情况,都不应采取拘传的方法。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拘传不能拘传什么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拘传只适用于哪些人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 二、拘传的程序 1、审批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2条规定:拘传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签发拘传证。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拘传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执行程序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根据最高人民司法解释第64条之规定,人民决定的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拘传后应当在12小时内讯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拘传程序的规定与此大致相同,不过要求拘传后必须立即予以讯问。 3、拘传的变更和解除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2条之规定,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并在拘传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我们村里的一个乡亲因为偷窃别人家里的牛,被人给报警到警察局去了 ,警察拘传,拘传是传唤吗
[律师回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诉法》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按强制的力度由低到高排列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并摁指印。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而对于传唤,《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显然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行为,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拘传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传唤就是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事拘传的条件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被拘传者须为未被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二是拘传地点限于嫌疑人所在地的市区或县城内的特定地点,或在其居住地执行;三是执行拘传的执法机构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权威证明文件,以维护程序公正和规范。这些条件确保了拘传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朋友和老公离婚,因为牵扯到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他老公总部正面回复,局部到庭,请问法院可以拘传他吗,拘传适用离婚吗?拘传和传唤的区别在哪里
[律师回复] 我来回答你拘传适用离婚吗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诉法》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按强制的力度由低到高排列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并摁指印。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而对于传唤,《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显然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行为,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拘传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传唤就是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拘传条件是怎样的,拘传要满足哪些条件
1、必须是必须到庭的被告。2、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已经两次传票传唤。法律要求必须用法院传票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和送达方式,传唤的次数是两次。3、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案件拘传的条件都有哪些
在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措施需具备以下条件: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2、必须经过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3、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拘传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包含了三层意思:适用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须出庭参加诉讼。已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理解拘留,拘传,拘传的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拘传,拘传的时间是多久 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 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传,侦查官员可以使用戒具。 拘传时间一般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拘传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 拘传被告人,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逮捕措施的,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被告人。应当保证被拘传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在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措施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从执行实践来看,下列几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必须”到人民接受询问的: (1)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证又没有说明理由,而执行查明其真实情况的; (2)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无确切证据,被执行人又不提供证据和情况的; (3)被执行人非法转移、隐匿已被执行人员、申请执行人和其他人发觉的财产,拒不说明财产去向的; (4)被执行财产被毁灭、损坏,其价值不足清偿债务,又不说明原因的;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被毁灭、损坏的又不说明原因的; (5)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而不说明债务人及数额的。 2、必须经过人民两次传票传唤 传唤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只经一次传唤不能适用拘传。传唤的方式必须使用传票,少于两次的传唤,以及两次口头传唤或一次口头传唤、一次传票传唤的,均不得适用拘传。 3、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 如果出现不能抗拒的事由等特殊情况,则不能适用拘传。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应当经人民院长的批准,采用拘传票的方式直接送达给被拘传人,由被拘传人在拘传票上签字。在实际拘传之前应当先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争取其主动到庭;如果其经过批评教育后仍然不主动到庭的,便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拘传其到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传的条件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