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毒能否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款的明确规定,涉毒类案件的取保候审问题需视案情而定。倘若涉毒嫌犯极有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处罚,且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并无引发社会危害性的风险,则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反之,若涉毒嫌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然而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并无引发社会危害性的风险,同样可以考虑予以取保候审。除此之外,若涉毒嫌犯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且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并无引发社会危害性的风险,亦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最后,若涉毒嫌犯的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仍未审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同样可以考虑予以取保候审。因此,涉毒类案件能否进行取保候审,必须要对嫌犯的犯罪情节、可能面临的刑罚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形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涉毒能取保候审吗
涉及毒品犯罪的案件能否获得准予取保候审的批准,这取决于犯罪嫌疑者的个人状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假如涉嫌人员将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执行附加刑等较轻刑罚可能性的,同时预测其不会为取保候审后再实施危害社会行为,且该人并非属于累犯性质或尚未受到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处罚的话,便有资格尝试申请取保候审。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毒品犯罪往往被视为严重的刑事犯罪类型,因此能否成功取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视具体案件情况及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