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除了罚款还要还钱吗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确规定,对于盗窃犯罪的惩戒措施主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管束等多种刑罚方式,以及罚金。这就意味着,倘若某位公民被判定犯下盗窃罪行,那么他将不只面临着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的潜在判罚,而且还极有可能背负上罚金的责任。罚金作为一种刑事处罚手段,其目的在于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也为受害者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赔偿。因此,在面对盗窃罪行时,犯罪嫌疑人除了可能遭受刑事处罚之外,还必须承担起缴纳罚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案件中,主动退赃者可获得减刑机会。关于盗窃公私财物的问题,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然而作案人员能如实承认错误,表示懊悔,同时悉数退还赃物并赔偿经济损失,且存在以下任一情况,那么即便情节较为轻微也得以避免起诉或获得刑事豁免;若是情况所迫,相关部门还需要进行行政处罚处置:
首先,若嫌疑人具备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其次,若他并未实际参加分赃活动或者获取赃款较少且并非是最主要的罪犯;
再者,如果受害者能够提供谅解;
最后,对于其他情节相对轻微且社会危害性并不严重的情况。退赃事宜将被视为量刑依据中的一个关键考虑因素,法院将会在量刑时给予适当的减轻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只要盗窃罪的被告人具备积极退赃的意愿和行动,通常都可以视为此类酌定量刑情节的表现,这将有助于为其减轻相应的处罚力度。如果犯罪所涉及的数额较大,且情节相对较轻,加之还有退赃表现的话,那么便有机会实现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理想结果。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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