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保险业者拒绝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服务将会对个人信用评分带来潜在的负面影响。在一场交通意外事故中,倘若投保人遭受保险公司的不理赔决定,他们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然而,若未能及时妥善地处置相关事务,发生拖拉延误情形,甚至在法律诉讼中败诉,则有可能导致无法按期偿付赔款的问题出现,从而损害到当事人的个人信用评分。
《民法典》第一千六百四十八条:被依法确定为违约的义务人未履行主要债务,未按照约定支付的利息、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应当计入其信用记录,列入征信系统,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体系,记录个人信用信息,并根据个人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评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受理理赔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决定,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决定的,视为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保险有哪些
汽车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交通强制保险;
2.车辆本身损失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
4.防盗装置损失保险;
5.玻璃无其他外力因素独自破碎险种;
6.自然原因引发的车辆燃烧损失险种;
7.应对突发情况引发的车辆涉水责任险种;
8.针对车辆表面轻微擦痕的投保责任险种;
9.对驾乘人员提供保障的责任险种;
10.乘客险;
11.单一轮胎因意外导致损坏需要修理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2.玻璃被外力因素损坏时需要修复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3.面临各种自然灾害风险时的理赔责任险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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