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赔不赔选装件
关于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内部零部件遭受损害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事宜,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车辆的零部件是由于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或者正常损耗而发生的损坏,那么保险公司往往会拒绝进行相关的理赔服务。但是,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内部零部件的损坏时,车主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通常情况下,全面的车辆保险产品包括了强制性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盗窃险以及车损险等多个方面的保障内容。
然而,对于汽车内部零部件的损坏问题,这些保险产品中的任何一项都没有明确规定其为保障范围内的事项,因此车主无法通过这些保险产品获得相应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保险赔付完成后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您完全有权就此申请进行伤残等级评估。若经评估证实构成伤残等级,您将有权求偿残疾赔偿金。在人身伤害保险赔付后,您仍可进行伤残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向保险公司请求进一步的赔偿,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未能覆盖全部损失,剩余部分按照责任划分来进行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