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暴力事件而言,能否提取保候审的决定因素并非仅仅在于警方是否已经展开正式调查,而主要是根据相关涉案人员是否满足了被允许保释等候审判的法定要求来作出判断。倘若该名涉案人员并未触犯任何刑事法律规定,或者其所涉及的案件情节极其轻微,那么警方可能会选择不对其进行立案处理,然而这并不妨碍他们对其实施取保候审的司法程序。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那些预计将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能同时执行附加刑法的罪犯;以及那些可能面临长期监禁,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罪犯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打架不小心把人打死了判几年
倘若因打架而致人死亡,则此举将被认定为犯下故意伤害罪,从而面临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等严厉的刑事制裁。所谓故意伤害罪,乃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且这种伤害出于其故意且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理应受到刑法法律的惩戒和责罚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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