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谅解书判缓刑吗
若涉及诈骗罪名,根据规定,如果涉案金额不超过三万元人民币的话,通常会对罪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犯人能够积极退赔赃物并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书,便有机会被宣判缓期执行。评判缓刑需要满足下列几个基本条件:
其次是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况;
最后则需被告人有明显的悔过之意和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诈骗谅解书在刑事案件中起到作用大吗
在涉及到诈骗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害者是否愿意宽恕涉案人员对于审判结果所产生的影响可谓至关重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诈骗案作为一种公共刑事案件,无论被害人是否表示原谅,都不会影响到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义务与权利。在检察院审查案件相关材料之后,只要满足公诉条件的,便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立案和处罚;反之则会选择不予起诉。然而,从实际操作来看,诈骗案件涉案人员往往会通过各种途径争取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例如真诚地承认错误并甘愿接受法律制裁、积极采取措施偿还赃款和赔偿损失等等。面对这样的情况,为了保护受害人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司法机关不可能无视被害人的谅解书而采取偏颇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如果涉及到的诈骗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金额未超出三万元人民币的范畴,那么该嫌疑人往往将面临着最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然而,若是犯罪分子能够主动全额退还赃款并且取得受害者的谅解书,那他有机会被判以缓刑。在考虑实施缓刑时,我们必须遵循以下几个条件:首先,罪犯所接受的惩罚应当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次,犯罪情节必须相对轻微;最后,被告人需要展现出深刻的悔过之意。因此,尽管谅解书并非决定性的因素,但是它可以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从而提高缓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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