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被告人可通过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通知得知自己是否已被提起公诉。当人民检察院审慎考虑后决定不予公诉时,将立刻通知当事人并同时告知公安机关释放在押人员。而对于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启动起诉流程的决策,若情况极为繁复或重大,最短可延期15天处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来自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案件,须在一个月以内给出明确判决结果,如情况复杂或重要,则最长可延期十五天;罪犯承认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如果符合快速审判程序的要求,人民检察院必须在十天内做出决定;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则可以延期至十五天。
另外,换由其他地区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权生效后的新递案日开始重新计算审讯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醉驾怎么才能取保候审
在面临醉驾嫌疑的情境下,若犯罪嫌疑人欲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则须满足如下多项必要条件:
首先,需确保不规避警方的调查与法庭的审理工作;
最后,需明确自身行为不会对社会秩序及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此基础上,法院或检察院将根据涉案人员的个体特征,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健康状况、品德修养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其是否适宜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批准。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还需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当证人关注于醉驾案件的检察机关是否已经启动了公诉程序时,可以密切注意到由人民检察院发出的官方通知。在通常情况下,检察院都有责任在一个月之内作出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决定;但如果是比较复杂或者重要的案件,也许会批准延长半个月的时间来完成相关工作。如果检察院最终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他们将会通知犯罪嫌疑人,同时释放被关押的人员。这一切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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