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收文是什么意思
“商标申请的状态显示为收文”,这实际上表示我们的商标注册申请已经顺利地通过了商标局环节的第一步——即数据接收程序。此刻,商标局已经着手对我们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工作。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驳回复审要钱吗
关于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标准,通常情况下为1500元人民币;然而,若您选择申请延期,额外需支付500元作为延迟费用。对于遭驳回或不予公布的商标申请,商标局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告知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关信息。如申请人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提交至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相关收文性质指出,此申请已经初审通过了数据接收程序,从而正式步入商标局对其进行细致审查及评估的环节。在此期间,商标局将对申请人所递交的商标申请文件进行严谨且全面的审查,这无疑是整个申请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为接下来的审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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