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取保候审不让回家怎么办
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仅仅意味着诉讼程序的启动与继续,而绝非案件处理方面的终结。
根据相关法规所定,被取保候审者必须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并必须留在犯事地所属县级行政区划内,未经主管机构允许不得擅自离境。因此,除非取得相应的解除强制措施许可,否则,执行机关是不能够同意其进行出境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异地取保候审判缓刑几率
在司法程序中,罪犯身处异地实施取保候审和被判处缓刑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然而,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经验,只有那些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从而为他们争取到较大的缓刑机会,然而这并非绝对,其具体的成功率难以精确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异地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内,不得随意回家,务必严格遵从有关的规章制度,时刻做好接受传唤以及待命于指定范围内的准备工作,未经批准,严禁私自离开该国。倘若需要出国旅行,则必须获得解除强制性措施的许可证。在此期间,您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保证通讯渠道的畅通无阻,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推进。与此同时,也请您充分了解自己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遇到任何疑问或者困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