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劳动合同被公司拿走了,不给我怎么办
若贵司尚未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您可前往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以下为相关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所述:“实践中,劳动合同需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且需由用人单位代表与劳动者本人共同在劳动合同文本上亲笔签署或加盖公章后方可正式生效。在此过程中,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保存一份作为记录。
此外,第八十一条对此特别强调指出:“倘若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能明确记载本法规所要求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各项条款,又或者未能及时向劳动者发放已经签署完毕的劳动合同文本,那么由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如果因此而给劳动者带来损失或伤害,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去上班会有什么后果
按照正常情况,尽管您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合约,但您并不是必须要遵循这个规定。事实上,由于存在一个试用期,在这段期间内,您有权选择无任何理由终止这份工作。
然而,假如您未能前往工作岗位并且也未曾申请过假期,那么该公司将会被视为您单方面宣布结束与他们之间的雇佣关系。在此前提下,考虑到用人单位已经同您签署了关于此类事项的相关合同,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建议您最好能够提前至少三天告知该用人单位有关的决定。当然,若因未提前通知而给对方带来的损失,您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倘若贵公司尚未与员工签署合法且具有约束力的劳动合同,敬请您亲自前往当地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以及第八十一条规定,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都必须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后,由当事人亲笔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方能生效。同时,作为雇主,贵公司有义务向员工提供详细记录了所有必要条款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且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将其发放至每一位员工手中。如若未能履行上述职责,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对贵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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