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终止受保释期的行动表明犯罪嫌疑人物因不再应当受到刑事追责或已达受保释期、监控居所期限之满。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其法定代理人、直系亲属或辩护律师均有权利要求终止执行强制措施。关于终止受保释期之后多久必须结案的问题,对于处于受保释状态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从执法机构启动调查开始至法院判决结束,最快所需时间并不确定,需要依据司法机关的处理情况而定。
然而在通常情形下,自公安机关开展立案侦查起至法院作出判决为止,大约需历时五到六个月左右。当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某名犯罪嫌疑人实行受保释措施之时,应在宣告此决策后立即递交给公安机关执行。
至于通过保证人担保的方式,人民检察院应将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及案件背景、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资料以及保证人的基本资料等材料,提交给位于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在确定保证金已按规定缴纳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人民检察院须将所有相关法律文书、案件背景、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资料以及银行所开立的收款凭证,提交给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检察院解除取保案件移交法院是否继续取保
1、解答是肯定的,这完全可行。
2、若在案件的侦查或审查起诉环节已经实施了取保候审,当案件被递送到审查起诉或是审判阶段后,如有必要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状态,或者需要对保证方式与强制措施进行调整的话,公安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决断,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负责执行以及移送案件的相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在保释期限届满之后,犯罪嫌疑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均可依法请求解除相关的强制性措施。然而,撤销此等拘束之期由司法部门酌情定夺,通常从正式启动刑事程序到最终法庭判决的整个过程需要历时大约五到六个月的时间。当人民检察院批准了保释申请之后,应当立即将该决定转达给公安机关进行执行。若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则须向同级公安机关递交相应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同时确保已经按照规定将保证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