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和拘役分别属于哪个责任
首先,拘役属于一种刑罚制度,而拘留则被视为一项强制性措施;
其次,二者所适用的社会主体差异显著,拘役适用于被判定有罪的犯罪分子,而拘留则通常运用于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犯罪可能性的现行犯或嫌疑人;
再次,这两种处罚方式的作出决定权具有明显的区别,拘役的判决权归属于法院,而拘留则由公安机构和检察部门共同行使;
最后,从实际执行时间长短来看,拘役的时限为1个月以上但不超过6个月,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拘留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拘留与拘役无疑是两个完全独立且具有不同性质的法律制度。拘留,类似于个人在行为上有所不当,未经指控或裁决,警署有权将其限制人身自由并进行短期惩戒的司法程序。这个举动的目的在于维护社区治安以及防范未来可能发生之不良事件的再次出现。相较之下,拘役的情况则更为严肃。这是当一个人明确触犯法规,并且法院判决对此人实施拘役,即剥夺其人身自由,通常为期限从1个月至6个月不等,甚至可能更长。在此期间,被告必须接受劳动改造以重新塑造自我,争取获得社会的接纳与谅解。日常中,拘留由警方执行,拘役也是如此,然而羁押场所可能会有所区别。尽管这两者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但是执行场所可能存在差异。总结来说,无论是拘留还是拘役,其根本宗旨都在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始终保持良好的品行,尽量避免踏入这条犯罪之路。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拘役与拘留这两种司法程序之间的主要差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拘役作为一种刑罚手段,其适用对象为已经被判定有罪的罪犯,该判决由法院依法作出并予以执行,期限通常为1至6个月不等;而拘留则属于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针对的是现行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的人员,这项措施由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决策,且拘留期限最多只能持续到第37天。其次,从性质上看,拘役与拘留存在明显的不同,前者是一种刑事处罚,后者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此外,在适用对象、决策权力以及执行时长等多个方面,二者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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