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凡提起任何民事诉讼,均须交纳所需的诉讼费用。该笔费用通常由原告在法院正式接受立案之后缴纳,如若原告主动撤诉,则之前所支付的受理费用将予以减半退回。关于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及其注意事项,详细如下:
首先,应提出诉讼申请;接下来,法院若认可了立案请求,会下达立案通知,原告凭立案通知缴纳诉讼费用,至此,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然后由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工作;在收到案卷材料后,法院会向被告发送传票;此后进入法院调解阶段;
最后,法院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并据此做出批准离婚或不予批准离婚的判决。在离婚后如何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主要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对于两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情况下由母亲亲自抚养;年满两周岁以上,且父母对抚养权问题未达成共识或争议的,则由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未成年人利益最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至于年满八周岁及以上的孩子,在明确其抚养权归属时,必须充分考虑和尊重他们的意见。
此外,值得强调的是,起诉后原告是有权撤诉的,但在此前提下,所提交的诉讼费用需按比例削减之后再行缴纳。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诉讼费原则上由原告先行垫付,如若最终判决结果为原告败诉,那么败诉方有义务承担并偿付全部的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诉讼离婚撤诉后还收取受理费吗
在参与了离婚诉讼并决定取消审理后,您将有机会获得退还一半的诉讼费用。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争议以和解方式得到解决,或者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时,法院可以对案件受理费进行适度减少。对于民事案件的原告或上诉人的撤诉申请,经法院裁定准予之后,案件受理费将由提出该申请的原告或上诉人承担。对于行政案件中的被告,其在做出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之后,如果原告申请撤诉得到法院准许,则案件受理费应由被告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提起民事诉讼时,须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此项费用将在原告提出立案申请并经过法院审批通过之后进行支付。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选择撤销诉讼请求,司法机关将会对已收取的诉讼费用进行折算后退还其中的一半给原告。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申请、立案、审理以及调解与判决等环节。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需要依据孩子的实际年龄及相关情况来做出判断。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原告在诉讼过程中选择撤诉,也必须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而在案件审理结果为败诉方时,其就必须承担所有相关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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