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劳动合同即将届满且双方愿意续签合同时,原合同签署方并不需要提前发出要约或提醒,只需于合同期满之日起计算一个自然月之内按期完成续签即可。如遇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各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可适时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同时,签约方亦应在本次劳动合同终期之前,尽早履行相关程序以确保新旧合同顺利过渡。如果由于任何特定原因(例如用人单位的过失)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的手续,以致劳动者不能离开现有用人单位且继续进行其日常工作的话,则可以认为这是原劳动合同的延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谈续签会有什么后果
若超过规定时限未能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员工支付每月两倍的薪酬作为补偿。
另外,对于在该用人单位持续服务长达十年之久的劳动者来说,除非他们主动申请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有责任与他们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当一份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并且雇佣双方实际上都希望能够进一步延长这一关系时,原来的合同一方无须事先提出更新或者提醒的倡议,仅仅需要在原始合同结束之后的一个自然月内完成续订事宜即可。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现了特定情形,那么当事人各方可以进行充分的协商,以便在适当的时间点上完成续订。然而,在任何情况下,签约各方都应该在合同到期之前尽快地履行相关的程序,以保证新旧合同之间能够实现平稳而有序的过渡。倘若由于用人单位的疏忽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终止或者续签手续,而劳动者仍然继续从事原有的工作,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是对原有合同的延续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