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老人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身为税务纳税人的独生子女,符合条件者每年将享受24,000元人民币(即每月2,000元人民币)的定额扣除待遇。而对于非独生子女的税务纳税人而言,则须与他们的兄弟姐妹共同分担这一年24,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位纳税人所能享有的扣除金额最大值为每年12,000元人民币。对于纳税人赡养六十周岁(含)以上的父母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赡养人的相关费用支出,每年均可以进行定额扣除,其扣除标准在12,000元至24,000元之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其他法定义务人”在此处主要是指祖父和外祖父母的子女已过世,但实际承担了照顾祖辈义务的孙子或孙女。需要强调的是,纳税人若要赡养两位及以上老年人的话,并不会因为增加赡养老人的数量就成倍地提高扣除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二、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1、纳税人若为独生子女,将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依法扣除;
2、至于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平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限额时,每个人所分担的金额均不得超出每月1000元之规定。这个扣减责任既可以通过所有扶养人共同承担,亦可经由各成员之间协商并签署相关文书予以分配。倘若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担的方法,则必须先签署书面文件以确立分担细节。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指定分担具有优先权,但这种分担的方式及额度在整个纳税年度内不可随意更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在我国相关税法规定中,对于独生子女纳税人,其每年均可以享有24,000元人民币的定额扣除;而对于非独生子女个人,他们将有机会与自己的兄弟姐妹共同分享这一额度。同时,纳税人如需抚养年满六十岁的父母或者满足法定条件的其他受抚养者,那么其每年可享有的定额扣除额度范围将会在12,000元到24,000元之间浮动。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所提到的“其他法定赡养人”主要涵盖那些履行了祖辈照顾义务的孙子孙女们。即便需要同时赡养多个老年人,也不会因为这一情况导致扣除标准的提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