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代表没有股份承担责任吗
即便法定代表人未持有该公司之任何股权,亦无法推卸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均无需直接对外承扪相关法律责任,然却并非完全没有例外。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明文规定,公司作为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之企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财产权,同时应当以其所有资产为载体,全盘对公司所产生债务负起义务与责任。因此,法定代表人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之各类民事法律活动所引发的后果,皆应由该公司全权承担。
然而,需在此强调的是,若该公司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发现有过错之法定代表人,有权向其追索相应责任。除此之外,哪怕法定代表人为该公司股东身份,其仅能依据自身已承诺或认购的出资额或股权份额,全面为该公司负起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法人代表没去能开公司吗
无需如此繁复的程序。您只需委派专人前去工商部门,递交一份附带有所有股东亲笔签署并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便可启动公司清算注销流程。所谓公司清算注销,即是指在公司因宣告破产、面临其他企业并购、法定经营期限届满无法续期或者出于公司内部整合等原因而决定关闭之际,须向主管登记机关提交申请,进而结束其作为法人实体的身份。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虽然从原则上来讲,法定代表人物理上并无持有公司股权,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他们却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多数时候,法定代表人无需亲自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这种情况并非绝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之规定,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且仅能以其所有资产为限度对所负债务负责。所以,当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开展各类民事活动时,其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公司来承担,不过同时公司也保留了向有过失的法定代表人追究责任的权利。即便法定代表人本身也是公司的股东,他也只能在自己实际出资或者持有的股权比例范围内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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