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为适格原告

最新修订 | 2024-08-06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800人
专家导读 针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精确性依赖于具体法律关联的深入分析。实际上,当事人资格与实体法律关系主体可能并不一致。普遍认为,诉讼实践权的核心源自管理权和处分权。因此,在寻求解决方案时,应深入考虑这些法律关系和权利的实质。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所以具体的解决方案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确保权利与责任的平衡,并符合法律精神和规定。
如何判断是否为适格原告

一、如何判断是否为适格原告

该问题的精确解决方案需依据所争议的实质性法律关联进行具体分析,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当事人资格可能与实际的实体法律关系主体并不完全相同。普遍观点认为,诉讼实践权的根本源头在于管理权及处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管辖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认定故意伤害罪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是主体条件,即该犯罪应由普通公民构成;

其次,主观层面上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理状态;

再者,受害人的身体健康权益是此罪行的主要打击对象;

同时,该犯罪的客观行为特征则体现为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事实存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此重大议题,妥善解决之道的精细程度取决于对特定法律干系的深度剖析。现实的情形是,案件当事人与其所涉实体法律关系的实际掌控者未必相契合。业内一般倾向于将审判实务中的诉讼权利视为管理与处分权的核心体现。故而,在权衡各类解决方式之时,务必透彻思考这些法律关系及其涉及权益的本原。考虑到每位案件均具有自身独有的特性,因此,为实现权益、义务之间的均衡及依法依规行事,应对具体情境展开深度解析,进而制定出满足需求且合法合理的解决策略。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判断是否为适格原告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0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1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8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4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5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5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2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如何判断是否为适格原告
针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精确性依赖于具体法律关联的深入分析。实际上,当事人资格与实体法律关系主体可能并不一致。普遍认为,诉讼实践权的核心源自管理权和处分权。因此,在寻求解决方案时,应深入考虑这些法律关系和权利的实质。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所以具体的解决方案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确保权利与责任的平衡,并符合法律精神和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如何确定原告主体是否适格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需要根据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来判断,但当事人适格又与实际上的实体法律关系主体不同。一般认为,诉讼实施权的基础为管理权和处分权。按照处分权原则,当事人就诉讼标的可以进行放弃、承诺、和解等诉讼行为,并受既判力拘束。如果无处分权或管理权的人为这些诉讼行为就毫无法律意义。一般而言,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就该法律关系具有诉讼实施权,即是适格的当事人。如果对合同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要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而提讼,则是不适格的原告。但对他人的权利或法律关系有管理权或处分权的第三人,就该权利或法律关系,也具有实施诉讼的权能,是适格的当事人。如破产管理人就涉及破产企业的诉讼具有当事人适格,可以作为原告或者被告应诉。无诉讼实施权,则当事人不适格。
2、具体到各种诉讼,在给付之诉中,原告只要主张自己有给付请求权,就是适格的原告,而被原告主张有给付义务的人,即为适格的被告。至于是否确实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负担给付义务,是在审理过程中要查明的事实,是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的理由,而不是当事人适格的要件。
3、确认之诉是当事人要求确认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诉讼,因此在确认之诉中,就该法律关系有争执的当事人为适格的原被告。由于确认之诉可以对他人间的法律关系,因此与有无管理权、处分权无关。只要实体法律关系在当事人间不明确且有保护的必要,就可提起确认之诉。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若能够通过其他诉讼得到救济,则不能提起确认之诉。原告要求确认的必须是法律关系,纯粹事实不得提起确认之诉。但现代各国为发挥确认之诉解决纠纷与预防纠纷的功能,规定对于法律关系的基础事实是否存在也可以提起确认之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1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主体的适格怎么判断
第3人撤销之诉,原告主体的适格判断标准可以从权利以及依据等相关方面来进行判断,所谓第3人撤销之诉,指的就是相关法律对于案件的第3人的一种救济的措施,当法院的判决不利于第3人时,那么第3人就可以行使这个权利。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适格判断条件是什么?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是否具有撤销之诉的原告适格条件,必须从其声明的权利依据进行判断,如果法院诉讼行为造成第三人作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并且没有其他的救济途径予以保护的,可以认定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资格和权利。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和邻居因为土地纠纷问题产生了矛盾,原告主体不适格民事裁定书要怎么写呢?包括哪些内容呢?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二)……”。“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是作为原告起诉的首要条件,故原告应对其作为买卖合同的卖方负举证责任。从原告提供的送(销)货单内容看,买卖合同的卖方为“东盛”或“东盛厂”或“东盛炮厂”,而不是岑溪市归义镇石坡炮竹厂。并且,经岑溪法院向岑溪市工商局调查,岑溪市归义镇石坡炮竹厂属于岑溪市企业局投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企业法人未登记备案有“东盛”或“东盛厂”或“东盛炮厂”相符的分支机构和名称,故“东盛”或“东盛厂”或“东盛炮厂”与岑溪市归义镇石坡炮竹厂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原告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爆竹类生产”,而没有纸业的生产与销售,本案原告主张的纸业买卖关系已超出其经营的范围。最后,“东盛”或“东盛厂”或“东盛炮厂”作为谢某成个人使用的字号,谢某成利用其曾为原告的法定代表人保管印章的便利造成了本案的诉讼,事后也没有经过原告的法定代表人苏某锋确认或追认,故本案的买卖合同关系与诉讼属谢某成的个人行为。是故,本案以岑溪市归义镇石坡村炮竹厂作为原告起诉被告是不适格的。被告对诉讼主体的答辩意见于法有据,应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岑溪法院作出驳回原告岑溪市归义镇石坡村炮竹厂起诉的裁定。
以上是原告主体不适格民事裁定书的回答。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对于重婚罪谁是适格原告?
对于重婚罪的适格原告,应当是重婚罪的直接受害人,一般为重婚犯罪嫌疑人的配偶,因为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重婚罪是涉及到亲告罪的范围,需要由受害人直接向司法机关告诉,才可以立案侦查。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单位故意压价了来着,因为是新公司来着,影响不好,那么不正当竞争适格原告的行为都有什么的呢
[律师回复]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一、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四、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快速解决“涉外专长”问题
当前641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怎么处理?
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会被裁定驳回起诉。《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当中,明确的说明的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而被告的话主体必须是适格的,否则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表姐去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行政诉讼案件,但是不适格被法院驳回了,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不适格怎么办
[律师回复] 《行政诉讼法》及《若干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给审判实践带来一定的困惑。笔者试做以下分析,以期能够破解。
一、关于行政复议程序与适格被告的现行规定 针对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对复议机关作为情况下的适格被告作出规定,即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若干解释》第22条对复议机关不作为情况下的适格被告作出规定,即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原告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若干解释》的规定弥补了复议机关不作为情况下,如何确立适格被告的问题。
二、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情况下,适格被告的确立 针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规定的两种情况下,复议机关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情形,确立被告适用的规则,应当与《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及《若干解释》第22条适用的规则相同,也就是说行政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属于复议机关作为类的,确立被告适用《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属于复议机关不作为类的,适用《若干解释》第22条的规定。 根据上述确立被告适用规则的分析,在这一问题上,需要解决《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规定属于复议机关作为还是不作为的问题。笔者认为:
(一)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属于复议机关已经作为,应当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确立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理由是: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并经实体审查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决定,复议机关已经履行复议职责,但这一复议决定实质上没有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说,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是原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即可,对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行为再做评价已没有实际意义。
(二)对于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受理条件而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属于复议机关不作为类,应当依据《若干解释》第22条规定确定被告。理由是:不论行政复议机关针对行政复议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还是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都是在程序上对申请人行政复议权利的限制,均没有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实体审查,对于申请人来说是一种不作为行为。确定复议机关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适格被告问题,应根据原告提起诉讼的具体诉讼请求来确认,即根据原告诉什么来确定谁作为被告。但原告超过起诉期限提出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后又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除外。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超过起诉期限的,法院不予受理。通常情况超过起诉期限的也会超过复议期限,复议机关受理后又驳回的,原告因超过起诉期限不能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只能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 综上分析,行政复议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原告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不同的情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及《若干解释》第22条的规定确定适格被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如何判断是否为适格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