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权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双方另行达成协议的情形下,其归属状况会有所不同。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夫妻在婚姻缔结之后所获得的各类财产,都将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且这类财产为夫妇二人共有。
然而,一方在婚前所持有的债权应当被确认为夫妻中的个人财产,由该对配偶中的一方单独享有所有权。
值得注意的是,若夫妻之间提前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归属问题做出了明确约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婚前债权便可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婚前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增加配偶姓名的行为可以解读为赋予配偶相应份额的赠与,因此,该房产应归属夫妻共有财产范畴。对于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可根据房产证上的登记信息进行判断,若该房产证书上同时刻有夫妻两人的姓名,那么便足以证明该房屋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针对婚前债权是否应当纳入到夫妻共有财产范畴,学术界存在不同观点。但是,通常情况下,婚前所形成的债务并不被认定为是夫妻共有的财产。然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意愿另行作出相关协议或声明。至于婚后所得的财物,则应当被视为是夫妻共有的财富。在此之前,婚前所产生的债务在原则上应当被认定为是个人所有,并且只能由相应的债权人单独享有权益。不过,如果夫妻二人在结婚前已经就各自的财产归属问题达成了明确的共识,那么婚前所产生的债务也有可能会被视为是夫妻共有的财产。这种情况下,相关的约定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