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离婚可以调查对方财产吗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允许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各项收益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被称为“共同财产”,对于此类财产,夫妻之间应享有平等且同等的处理权利。因此,从法理角度而言,夫妻二人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拥有合法的调查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符合法定事由情况下,即使未解除婚姻关系,也可提起诉讼主张抚养费权利,原因在于夫妇双方皆承担着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若存在单方面未尽到抚养责任之情形,则另一方有权以子女为代表,进行抚养费支付请求之诉求。抚养费涵盖范围包括子女的日常生活所需款项、教育费以及必要的医疗费等与未成年人生存和教育直接相关的各类支出。我国法律意义范畴内的抚养费,实质是指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义务人无法充分履行或拒绝履行相应抚养义务而须支付给未成年人的专项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在夫妻关系持续存在的时期内获得的各方面收益均应当接受全面的调查与深度的研究分析。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各类财产被明确界定为“共同财产”,双方对于此类财产享有完全平等且相同的处置权利。因此,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时期内,对于共同财产拥有无可争议的合法调查权。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哪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利对共同财产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与理解,从而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