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行政诉讼并不适用风险代理的问题,依据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存在四大类别案件不得实施风险代理,这四种类型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国家赔偿以及群体性诉讼。倘若律师在这四类案件的代理中擅自采用风险代理,那么便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实践中,这种行为极易招致律协会对其进行严厉的惩处。在此基础上,作为委托方的当事人亦有权拒绝支付风险代理产生的额外费用,对于先前已支付的费用,亦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予以退还。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二、行政诉讼可以要求行政赔偿吗
本法赋予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有权提出要求执法机构支付赔偿金的合法主张。赔偿请求权人可独立向负责赔偿责任的主管部门提出赔偿请求,或者选择在提出起诉或申诉的同时附带提出赔偿要求。若被申请人依据法规,正式向具有审判权限的法院发起行政诉讼程序,则可在司法诉求中明确列出要求赔偿的具体款项金额、事实依据以及佐证理由等细节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我国现行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风险代理的实施范围,明确规定以下四种类型的案件不得使用风险代理方式进行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刑事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律师,相关律协会对其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委托人也有权利拒绝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已经支付的费用全额退回。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