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闯红灯出事保险赔不
当驾驶车辆违反交通信号指示(即闯红灯)而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及/或财产损失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情况并不属于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所列明的除外责任范畴之内,因此在驾驶过程中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经济赔偿义务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对此进行理赔。
此外,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致本车驾乘人员、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受害人出现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均需由保险公司依据法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对其进行赔偿处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汽车闯红灯怎么界定
汽车闯红灯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依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的:监视器抓拍到汽车在停车线内,并且此时據通行方向判断为红灯开启状态;在红灯的指示下,汽车仍然强行通过,前轮和后轮都已经越过了停车线;
再者,通过对汽车向前行驶至十字路口部分的连续三张照片进行综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在驾驶员违规操作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比如闯红灯)的情况下,如果导致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依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情形并不属于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的免责条款范畴,因此,保险公司有义务履行赔偿责任。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公司还需要对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除本车辆以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