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事故逃逸的案件中,被保险人完全有权利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其交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是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并不包含对肇事者逃逸行为的免责解释。换句话说,即使发生了逃逸事件,由于其未违反法律法规中的任何规定,保险公司也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赔偿相关损失、垫付医疗救治费用等法定义务,并且可依法对肇事者追究其他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逃逸保险公司交强险理赔吗
若行为人发生了交通肇事并在逃逸之后,其所购买的机动车辆强制性保险(简称“交强险”)会正常予以赔偿。
依据《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条例》中的相应条款,在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的情况下,交强险依然具有支付赔偿金的义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与普通商业性保险存在本质区别,通常情况下,商业性保险在被保险人涉及逃逸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权拒绝支付赔偿金。
然而,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交强险仍然需要对该起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害及人员伤亡状况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涉及交通肇事逃逸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作为投保人,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要求其承担交强险相关责任。因为根据中国国务院所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明确规定,并没有将逃逸行为列为免除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范畴之内。因此,保险公司有义务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还需垫付伤者的医疗救治费用等。此外,保险公司还有权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其他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