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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对受害者进行护理所产生的费用应按照每日219.72元的标准予以赔偿。所谓“国家赔偿”系指国家机构以及其雇员因执行职务而对公民、法人及他组织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造成侵犯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侵权的国家机构有义务履行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法院判赔偿一直拖欠钱怎么办
若待到法院宣判责任方须对赔偿金一事负责之后,该责任人却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支付赔偿金,那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受害者或者其代理律师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届时,法院将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性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切实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及拍卖等方式,从而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和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当受害者因接受护理而产生相关费用时,理应按照每日219.72元标准进行赔偿。所谓“国家赔偿”,它指的是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由于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行为。对于实施侵权行为的机构而言,他们必须严格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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