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净身出户协议书有效吗
通常情况下,“净身出户”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然而,若双方当事人出于自愿且无任何强迫因素在内,在离婚协议条款中约定一方愿意承担“净身出户”的责任,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便具备了法律效力,这并不意味着“净身出户”是不可行的。所谓“净身出户”,即在离婚时,一方放弃所有财产的所有权。
然而,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未对该种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关于此问题,法律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争议,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此类协议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性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净身出户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净身出户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其含义是在离婚活动中,一方自愿舍弃所有财产所有权,仅携带个人躯体离开。此种协议通常在婚前期签署为妥,具有爱情和利益的双重保障特性。违约方需担负相应的责任,而守约方则可获得合理的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协议必须以文字形式详细载明。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双方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所达成的净身出户协议,只要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便被认定为具有法定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通常情况下,“净身出户”的协议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然而如果是在双方自愿且不存在任何强制性的前提条件下达成的,那么在离婚协议书中所包含的“净身出户”条款便具有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未对这一行为明确作出规定,因此关于该问题在法律界内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争论,而其有效性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判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