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对方不签字有什么影响吗
在作为交通警察出具的交通事故处理单上,若当事人未能签名确认,对于该名当事人而言,此举不会导致任何不良影响;与此同时,这也不会对该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具备的法律效应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处理单上留下自己的姓名和日期仅仅是为了标志交通管制部门已经将这份交通事故处理单送达到他手中并且得到了他的确认,而并非意味着他对交通事故处理单中所记录的内容表示认同或反对。因此,无论当事人是否在交通事故处理单上签字,都不会对其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然而,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饮酒或醉酒状态下驾车并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发生的,应被视作刑事犯罪行为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
1.在醉酒驾车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强制约束至酒醒,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在五年内禁止重新获得驾驶证。
2.对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者,同样需由公安机关强制约束直至清醒,随后对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期间,十年内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当重新获取驾驶证后,也必须放弃驾驶营运车辆的资格。
3.至于饮酒或者醉酒驾车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且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应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此种情形下,个人终身都不得再获准参加任何形式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单未签字的情况,实际上对涉事双方以及所涉及到的认定书的法律效力并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签署这份文件仅仅是为了进行通知送达和让各方了解到相关的事项,而并非代表对此作出的任何认可或同意。如果对于责任认定存在疑虑或者不同意见,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来表达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