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什么情况下拘留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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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安机关有权拘留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包括:计划或实施犯罪尚未进入实质性阶段被即时察觉;行为已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并获证据;犯罪事件发生后,嫌疑人有自杀、逃离或潜逃迹象等。
犯罪嫌疑人什么情况下拘留

一、犯罪嫌疑人什么情况下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进行拘留的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为计划犯罪或者正在实施某种犯罪行动期间尚未进入实质性阶段而被即时察觉;其行为已被明确指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事实已经被初步查明并获取了相关证据;以及犯罪事件发生之后,犯罪嫌疑人有明显迹象表明其有自杀、逃离现场或者继续潜逃的意图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有什么权益

被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首先是有权自行选择并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及辩护,包括代为申诉或控诉;

其次,他们还有自我辩护的权力,即有资格自主申辩自身无罪的事实;

第三,他们有权享有拒绝对自己证明有罪的权利;

再者,他们还可以依法申请并取得取保候审的特殊保护措施;除此之外,在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都拥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交流的合法权益;

此外,当办案人员可能存在偏见时,他们也有权提出申请要求办案人员回避;

最后,对于与案件本身无关的问题,他们同样具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同时,他们的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基本的休息和饮食需求应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享有对涉嫌犯罪嫌犯进行拘留的权力,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即将或者已经开始实行犯罪行为,然而在犯罪行为尚未达到实质性阶段时就被实时察觉;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嫌犯的行为满足了所有构成犯罪所需条件;已经初步查清了犯罪事实并且掌握了有效证据;犯罪事件发生以后,嫌犯表现出自杀倾向、试图逃离现场或者有明显的潜逃意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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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此也有规定,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这里的“法定代理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其他辩护人”是指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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