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构成抢夺罪怎么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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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涉案金额大或多次抢夺,判三年以下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金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并处罚金;金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判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构成要件: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使用有形力抢夺财物,主体为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夫妻构成抢夺罪怎么判刑

一、夫妻构成抢夺罪怎么判刑

关于刑法中规定的抢夺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若行为人实施了哄骗、强迫或以其他手段,从他人手中强行夺取公私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的程度,或者这种行为已经发生过数次,那么将会被判定犯有抢夺罪,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着罚金的经济惩罚;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导致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经济责任;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损失,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法律后果。

关于抢夺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抢夺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第二,抢夺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为趁人不备,出其不意地公开使用有形力,使得他人无法及时反抗,从而获取到数额较大的财物;

第三,抢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所有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抢夺罪的主体;

第四,抢夺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为故意,其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夫妻构成抢夺罪怎么判

若夫妇双方共同犯下抢夺之罪行,若满足了抢夺行为的构成条件,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法庭判决。通常情况下,对于触犯抢夺罪的罪犯,法院将会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及额外的罚金惩罚。当涉案金额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被告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夫妻双方哪一方涉及犯罪,彼此之间都不会因为婚姻的关系而免除刑事责任。然而,在裁决刑期时,法官将会充分考虑到他们在犯罪中所起的实际作用及其情节轻重来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对于抢夺罪的规定: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抢夺罪的法律裁定标准如下:倘若涉及案件的金额庞大或者抢夺行为频繁发生,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若被告人涉及的犯罪金额属于巨额范畴,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监禁刑罚,以及罚金的附加处罚;而对于那些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极其恶劣者,他们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抢夺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首先,该罪行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其次,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采用了有形力来抢夺他人财物;最后,犯罪主体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主观上必须是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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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趁其不备抢夺构成抢劫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趁其不备抢夺是否构成抢窃罪
趁其不备抢夺构成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1、抢夺罪的客体
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是否属于被害人合法所有或者持有,在所不问。其侵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财物必须具有能被抢走、能被移动的特点,故仅限于动产。
2、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特点是:
(1).必须是公然夺取。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当着公私财物持有者的面,乘其不备,公开夺取其财物的行为,公然夺取是抢夺罪区别于盗窃罪的秘密窃取的一个重要标志。所谓公然,主要是针对财物持有人而言。抢夺以当着持有人的面进行为必要。如果乘持有人不在的时候,既使是不避他人,不怕被别人发现的情况下,取走其财物,仍属秘密窃取性质。
(2).抢夺是一种强力行为,因为不实施强力夺取,就不能实现财物的非法转移。但必须以不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胁迫的手段为前提。这是抢夺罪区别于抢劫罪的显著标志。
3、抢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抢夺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诸如:为临时急用而抢夺他人财物,用后归还的;误认他人之物为己物,或者有权取得之物,为排除已被他人占有的障碍而公然索取的;债权人声称为抵债、扣押而公然夺取债务人财物的,等等,因都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以抢夺罪定罪,只能作民事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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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暴力抢夺是否构成抢劫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用暴力抢夺是否构成抢劫罪
用暴力抢夺已经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百利行为只是满足以印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本罪的威胁。 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本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接取财务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意识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人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趁其不备抢夺是否构成抢劫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趁其不备抢夺是否构成抢窃罪
趁其不备抢夺构成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1、抢夺罪的客体
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是否属于被害人合法所有或者持有,在所不问。其侵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财物必须具有能被抢走、能被移动的特点,故仅限于动产。
2、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特点是:
(1).必须是公然夺取。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当着公私财物持有者的面,乘其不备,公开夺取其财物的行为,公然夺取是抢夺罪区别于盗窃罪的秘密窃取的一个重要标志。所谓公然,主要是针对财物持有人而言。抢夺以当着持有人的面进行为必要。如果乘持有人不在的时候,既使是不避他人,不怕被别人发现的情况下,取走其财物,仍属秘密窃取性质。
(2).抢夺是一种强力行为,因为不实施强力夺取,就不能实现财物的非法转移。但必须以不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胁迫的手段为前提。这是抢夺罪区别于抢劫罪的显著标志。
3、抢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抢夺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诸如:为临时急用而抢夺他人财物,用后归还的;误认他人之物为己物,或者有权取得之物,为排除已被他人占有的障碍而公然索取的;债权人声称为抵债、扣押而公然夺取债务人财物的,等等,因都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以抢夺罪定罪,只能作民事纠纷处理。
离婚夫妻抢夺孩子4岁儿子哭得撕心裂肺
[律师回复] 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近日,鄞州区民政局来了一对夫妻,两人抱着四岁大的儿子来办理离婚手续,结果在现场展开夺子大战。惹得孩子哇哇大哭,哭声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了心碎。那天上午,女人、男人、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来了,孩子被奶奶牢牢抱在怀里,妈妈想去碰下孩子的脸,奶奶就转了个身走开了,妈妈失望地看着孩子远去。在窗口办理的时候,两人又吵了起来,意见集中在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到最后,爷爷奶奶也参与了进来,吵得不可开交。男方的意思是离婚可以,孩子必须留下,而女人的意思是,除非孩子归她,否则不离婚。当时奶奶抱着孙子,不让任何人碰,而孩子伸着手,哭着喊着叫妈妈,孩子撕心裂肺地哭着,看得人心也要碎了。工作人员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摇着头。当时,这对夫妻吵得整幢大楼的人都被惊动了,而孩子几乎成了一个物件,被大人们争来抢去。很多人看到这一幕都觉得心酸、心痛,甚至有前来办理结婚的年轻人看到这场景,都开始犹豫,到底要不要结婚。争吵不下,最后惊动了110,在民警的协调下,孩子归了妈妈抚养,这婚也终于离成了。在出门的那一刻,女人不想给孩子太多伤害,她让孩子与爸爸和爷爷奶奶说再见,装作是平常的道别,而尚不懂事的孩子高兴地挥挥手,他不知道,今后他的家,就只有一半的爱了。记者感言:婚姻照理说是夫妻间的事,而涉及到孩子,真的是又多了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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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收条构成抢夺罪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抢夺收条构成抢夺罪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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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暴力抢夺借条,会不会构成抢劫罪
[律师回复] 一、暴力抢夺借条是否构成犯罪抢劫是使用暴力相威胁,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借条可以成为抢劫的对象,也就是说,暴力抢夺借条是可以构成犯罪的。 1、从犯罪的客体上看,暴力抢夺借条不仅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而且侵犯了刑法保护的财产关系。从犯罪对象上看,借条是一种债权凭证,可以成为抢劫的对象。通常抢劫犯在犯罪后直接掌握了对财物的控制权,犯罪对象是物权,而抢劫借条则是直接掌握了对债权凭证的控制权,间接掌握了对债权所代表的经济利益的控制权,抢劫对象是债权。因为借条作为债权凭证,是主张权利的基本根据,所以抢劫借条具有同样的社会危害性。在司法实践中,抢劫存单、债券等均作为抢劫罪论处。同理,抢劫借条也构成抢劫罪。 2、从犯罪的故意上看,抢劫借条符合抢劫罪的主观特征。 3、从犯罪的主体上看,抢劫借条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抢劫,他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身份上有一定特殊性,但不违背抢劫主体是一般主体的规定。被告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是性质是犯罪而不是一般债务纠纷。 4、从犯罪的客观方面讲,被告人使用暴力抢夺借条构成抢劫罪。《刑法》第267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5、毁灭借条,同时也是一种妨碍诉讼行为。借条既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证据,也是被告人实施犯罪的刑事证据,毁灭证据属于妨碍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法》第102条已经规定妨碍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这种一个行为触犯二个以上法律条文规定的竞合情况,只能择一重罪即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二、构成抢劫罪会受到哪些处罚犯抢劫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是也会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量刑,分为普通处罚情形、加重处罚情形: 1、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入户抢劫的; (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3)抢劫金融机构的; ( 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6)冒充军警抢劫的; ( 7)持枪抢劫的; (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离婚夫妻当场抢夺孩子四岁儿子哭得撕心裂肺
[律师回复] 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近日,鄞州区民政局来了一对夫妻,两人抱着四岁大的儿子来办理离婚手续,结果在现场展开夺子大战。惹得孩子哇哇大哭,哭声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了心碎。那天上午,女人、男人、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来了,孩子被奶奶牢牢抱在怀里,妈妈想去碰下孩子的脸,奶奶就转了个身走开了,妈妈失望地看着孩子远去。在窗口办理的时候,两人又吵了起来,意见集中在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到最后,爷爷奶奶也参与了进来,吵得不可开交。男方的意思是离婚可以,孩子必须留下,而女人的意思是,除非孩子归她,否则不离婚。当时奶奶抱着孙子,不让任何人碰,而孩子伸着手,哭着喊着叫妈妈,孩子撕心裂肺地哭着,看得人心也要碎了。工作人员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摇着头。当时,这对夫妻吵得整幢大楼的人都被惊动了,而孩子几乎成了一个物件,被大人们争来抢去。很多人看到这一幕都觉得心酸、心痛,甚至有前来办理结婚的年轻人看到这场景,都开始犹豫,到底要不要结婚。争吵不下,最后惊动了110,在民警的协调下,孩子归了妈妈抚养,这婚也终于离成了。在出门的那一刻,女人不想给孩子太多伤害,她让孩子与爸爸和爷爷奶奶说再见,装作是平常的道别,而尚不懂事的孩子高兴地挥挥手,他不知道,今后他的家,就只有一半的爱了。记者感言:婚姻照理说是夫妻间的事,而涉及到孩子,真的是又多了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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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抢夺构成抢夺罪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多次抢劫或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犯罪嫌疑人将受严惩。情节较轻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款;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特别严重者,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款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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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当场抢夺孩子四岁儿子哭的撕心裂肺
[律师回复] 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近日,鄞州区民政局来了一对夫妻,两人抱着四岁大的儿子来办理离婚手续,结果在现场展开夺子大战。惹得孩子哇哇大哭,哭声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了心碎。那天上午,女人、男人、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来了,孩子被奶奶牢牢抱在怀里,妈妈想去碰下孩子的脸,奶奶就转了个身走开了,妈妈失望地看着孩子远去。在窗口办理的时候,两人又吵了起来,意见集中在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到最后,爷爷奶奶也参与了进来,吵得不可开交。男方的意思是离婚可以,孩子必须留下,而女人的意思是,除非孩子归她,否则不离婚。当时奶奶抱着孙子,不让任何人碰,而孩子伸着手,哭着喊着叫妈妈,孩子撕心裂肺地哭着,看得人心也要碎了。工作人员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摇着头。当时,这对夫妻吵得整幢大楼的人都被惊动了,而孩子几乎成了一个物件,被大人们争来抢去。很多人看到这一幕都觉得心酸、心痛,甚至有前来办理结婚的年轻人看到这场景,都开始犹豫,到底要不要结婚。争吵不下,最后惊动了110,在民警的协调下,孩子归了妈妈抚养,这婚也终于离成了。在出门的那一刻,女人不想给孩子太多伤害,她让孩子与爸爸和爷爷奶奶说再见,装作是平常的道别,而尚不懂事的孩子高兴地挥挥手,他不知道,今后他的家,就只有一半的爱了。记者感言:婚姻照理说是夫妻间的事,而涉及到孩子,真的是又多了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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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认定构成抢夺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应该怎么认定构成抢夺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267条规定了抢夺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根据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典第37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的;

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三,被胁迫参加抢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抢夺罪。例如,债权人多去债务人的财物以抵偿债款或实现债权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抢夺罪论处。
抢夺他人财物构成犯罪吗
[律师回复] 一、抢夺多少财物会构成犯罪构成抢夺罪的必要条件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二、驾车抢他人财物构成什么罪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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