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子出了事故保险不赔怎么办
若车辆不幸遭遇事故而导致保险公司拒绝对其进行理赔,那么投保人可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使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其他受害者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依照法定程序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相应的赔偿。
然而,如果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对于赔偿事宜存在争议,他们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车子出了事故自己车上的人受伤了怎么办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时,若车上乘客遭受伤害,驾驶员应立即将车辆停下,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迅速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相关状况。若为救护伤员而须移动事故现场的话,必须规范标明其相应位置。乘车者、过往汽车司机以及路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该协助提供必要帮助。在涉及到交通事故中的伤员治疗赔偿问题上,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尤其是第三点极为关键:
首先,对于双方事故当中,若对方负全部责任且我方无过错情形之下,我方车上乘客因此次事故受伤,相关医疗费用与后续赔偿款项(如误工工资、护工工资、饮食费、营养补助金、伤残赔偿金等等)均由对方驾驶员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其次,当两方均需承担责任的事故过程中,我方车上乘客因事故受到伤害,导致的1.8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医疗费用可由对方负责承担;超过此数额的部分,应依据事故责任具体比例来分担。
至于后期赔偿的费用,18万元内主要由对方机动车所拥有的强制性保险负责承担;超出部分再次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来作出划分,此时便需要启动您自己的车辆商业保险的车上人员保险以及驾乘意外保险。
再次,在双方事故中,如果对方不负任何责任但是我方全责的情况下,我方车上乘客因为这次事故受伤,根据规定,对方在无辜的情况下,即便在没有责任的前提下,仍然要承担起医疗费用中1800元的责任,而且1.8万元之后的后端赔偿(如误工工资、护理工资、饮食费、营养补助金、伤残赔偿金等等)也必须由对方来承担,至于超出部分,则须由我方驾驶的车辆的车上人员保险及驾乘意外保险来做出赔偿!
最后,如果属于单方事故,我方驾驶的车辆上的人员因此而受伤,只要购买了相应的车辆上的人员保险,以及驾乘意外保险,那么所有保险公司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车上人员保险可为住院期间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误工损失以及护工费用等提供赔偿;但驾乘意外保险仅能为医疗费用及残疾程度的赔偿做出相应补偿。若未购买上述两种保险,车主则应该承担所有的责任范围内的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鉴于车辆事故发生之后,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的情况,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和解决可能出现的争端,建议您寻求仲裁或者法律程序进行维权。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车辆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均有责任在缴纳强制性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所覆盖的范围之内进行赔偿。如果在赔偿问题上,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作为投保人的您,便享有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一纠纷,从而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