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不按全损怎么起诉
倘若保险公司之理赔决定并不公正合理,那么,作为投保方、被保险人或受益者,便需严格遵守如下几点规定,以向具有司法裁决权限的人民法院发起上诉行动:
首先,务必确保在法定的诉讼时限之内提出上诉申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通常为三年,自当事人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其次,必须选择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上诉(若涉及到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则应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最后,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详细的上诉状,同时根据被告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首先,消费者有权对保险公司因违反合约或违背法律而导致的拒赔行为,向当地的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反映;
其次,消费者亦有权利针对上述问题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其理赔义务,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如遇保险公司未能公正履行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均有权依照下列条款向法院提起诉讼:1.必须在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算起的三年期限内提出申诉请求;2.必须选定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为申诉方式;3.应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交详细且完备的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