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收监的原因有哪些
若取保候审期间出现收押情况并且违反了相应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那么其行为将有可能引发对其进行逮捕的处理决定。
至于该人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是否需要重新收监,这将取决于法院经过深入审理并作出的最终判决。当某位当事人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后却再次面临收押时,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原因:
首先是由于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并不满足相关的条件要求,因此被撤销了取保候审的权利;
其次是因为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所以也被撤销了取保候审的权利;
最后就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判定其罪行严重,需要实际执行刑罚,因此将其重新收押以服刑役。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收监会判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取保候审后的被告人,通常会在大约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内被宣判有罪或无罪。当涉及到人民检察院对于由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机关移交起诉的案件时,通常必须在一个月以内做出决定。
然而,针对那些复杂且重大的案件,其决定期限可以被延长至不超过十五天。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认罪并接受处罚,并且满足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那么法院应该在十日内做出判决。但是,如果被告人可能面临的有期徒刑超过了一年,则法院可以将判决期限延长至最多十五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前提下,若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因触犯法律而再次被司法机关收押,有可能会面临被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惩处。,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重新回到监狱服刑,主要取决于其最终获得的判决结果。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再次收押的原因为:所涉行为不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者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违抗相关规定,或是其所犯罪行性质恶劣,已经构成了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接下来,法院将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以保证刑事法规得到严格的贯彻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