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过了最长多久开庭
涉及取保候审的司法案件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开庭期限。实际上,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其执行期不得超越十二个月的法定上限。
值得注意的是,在经历了取保候审阶段后并不必然会面临开庭审判这一程序。具体是否展开法庭审理活动需视是否有被正式提起诉讼而定,且起诉前必须满足相关起诉条件,也就是在侦查过程中已发现确凿的犯罪事实。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过会不会留案底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实行取保候审制度并不等同于留下案底或不良记录。
1.相较于其它刑事诉讼程序,取保候审并未对被取保候审者产生实质性影响。
2.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3.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则可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取保候审的刑事司法案件,关于其审判时限并未有明确之规定。然而,被取保候审人的法律保障期最高可达十二个月。取保候审采取之后是否将会进入开庭程序,取决于本案是否已正式被提诉至法院,并且必须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即在侦查过程中已经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和事实。因此,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必然会立即进行法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