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跨县吗
取保候审,这是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其主要功能在于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对于涉嫌构成犯罪或者已经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依法采取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性措施,让他们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同时,能够继续保持社会生活状态,等待审判的最终结果。这种措施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居住的县域范围之外进行,但是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操作流程来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而具体的执行工作则由这些机构指定的执行机关负责实施。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居住地与案件发生地并不处于同一个县区,那么执行机关就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跨越县区来执行取保候审。如果决定要跨县区执行,那么就可能需要涉及到不同地区公安机关之间的协调和配合问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能申请网签吗现在
在执行取保候审程序期间,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无法顺利申请到签证的。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自由,仅仅允许他们在固有的县或城市的公安机关所辖范围内活动。若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尝试申请签证,便有可能借此机会逃脱司法监管,甚至远赴海外,从而给公安机关对案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带来诸多不便和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乃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之司法制度,旨在为已予逮捕之人或犯罪嫌犯提供在保留人身自由的条件下借助其自身努力继续维持正常社会生活状态,以便其有充足时间作充分准备以期应对后续审判程序。此项权利的行使与实施,皆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并予以执行,且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涉及跨县区执行事宜,则须进行有效协调与密切配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