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什么条件可取保候审
在通常情况下,法院准予保释候审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其次,他们并无再犯同类罪行的可能性;
再次,他们可能会被判处在管教所或者监狱服拘役和管制;
另外,还需要考虑到他们是否患病严重以致无法自由行动且生活需要他人照顾,或者是孕妇或是尚在哺乳期的母亲;除此之外,如果司法机关判断实施保释候审之后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或者在拘留期间已届期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那么此类人员同样有望获得保释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满足什么条件的才叫强奸罪
强奸罪,可以理解为行为人为满足自身欲望而对女性采取违反其本人真实意愿、借助暴力强制或威胁恐吓方式来与其建立性关系的犯罪类型。要正确识别强奸罪的性质和程度,需要深入考量行为人的具体言行举止是否违反了受害妇女的主观意愿,并进一步确认其在实施性行为时是否确有采用强制手段。倘若不幸牵涉到未满14岁女孩作为受害者,无论是她本人表示同意与否,都必须将其判定归入强奸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我国,人民法院在准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保释候审时,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所面临的刑罚性质,以确定其是否具有求保释的资格;另外要考虑犯罪嫌疑人与被告在拥有此资格后,是否存在再次触犯同类型罪行的可能性,以此来评估其被赋予保释候审权利的潜在危险性。符合以下条件者,通常会被允许保释候审:首先,犯罪嫌疑人与被告所面临的刑罚可能相对较轻;其次,他们没有再犯同类罪行的风险;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被判处管制或者拘役等非监禁刑罚,那么他们就具备了申请保释候审的基本条件;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因患病需要得到他人照顾,或者属于特定身份群体如孕妇、哺乳期母亲等,那么他们也可以申请保释候审。然而,如果保释候审可能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或者在拘留期限届满之后,相关案件仍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将无法获得保释候审的机会。以上各项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保释候审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