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之间能否诈骗侵占罪
夫妇双方间确实存在着构成犯罪的可能性,包括诈骗罪以及侵占罪,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某一方实施的伪造事实、隐匿真相等行为以欺骗对方,从而获取其财务的行为;
至于侵占罪,则是指某一方擅自将共有财产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拒绝归还的行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某一方利用另一方的信任或者对相关情况的无知,通过欺诈手段非法占有共同财产,并且所涉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这便可能构成了诈骗罪或者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夫妻之间能构成盗窃罪吗
然而,最高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
如若盗窃事件发生于夫妻共同居住家中且盗取的是家庭财物,理论上可以不按照犯罪行为来处理,但在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则在处理过程中应对此行为做出与在社会上作案相区分的判断。关于立案的具体标准如下:
首先,立案必须且仅限于针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该行为并非犯罪性质,那么便无法进行立案;
其次,必须具备一定的事实证据以证明犯罪事实确实已经发生。这其中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以及准备实施等多种情况。对于那些存在小偷小摸行为的、由于遭受灾害导致生活困难而偶尔盗窃财物的情况,或者被强迫参与盗窃活动但所得赃物无多或者极少的现象,原则上可以不作为盗窃罪处置,必要时,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适当的处罚。
同时,我们还需将偷窃自己家人或近亲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案件通常可不视为犯罪行为处理;但若确实有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在处理过程中亦应与社会上作案者有所区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盗窃公私财物的金额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是如果情节轻微,并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均可不作为犯罪行为处理:
1、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盗窃行为的;
3、主动向有关部门自首的;
4、被迫参与盗窃活动,未分得赃物或者所获赃物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小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夫妻关系中确实具有犯罪的可能性,例如诈骗罪以及侵占罪等等。诈骗罪主要的犯罪行为包括通过制造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来骗取他人财产;而侵占罪则是指未经合法权利人同意,擅自占用共有财产并且所涉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不返还的行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有一方利用另一方的信任或者对方的无知,非法占有并控制了共同财产,而且其所占有的金额达到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犯有诈骗罪或者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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