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公司职务侵占罪该如何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新《公司法》没有禁止设立夫妻二人公司,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理,设立夫妻公司不违反法律,可以自由设立。其次,新《公司法》明确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存在,既然单个自然人成立的一人公司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人格确认,那么更没理由拒绝承认夫妻二人成立的公司具有法人人格。同时,也不应将夫妻公司其与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同:夫妻在设立公司时依法分割了共有财产,明确划分了出资比例,那么其设立主体也不能认定为是单一主体,投资主体至少是两人,不是一人公司;夫妻公司依出资数额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与独资公司的自然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不同;夫妻公司不同于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设立以合伙协议为基础,合伙人对企业财产共同共有;而夫妻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夫妻是以股权间接占有公司财产。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夫妻公司具有的法人人格,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夫妻二人公司就是公司的股东为夫妻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公司的主要控股股东为夫妻双方的股份公司。夫妻公司是的法人,股东一旦出资,就获得了公司的股权,股东的一切权利都体现于股权之中,股东无权再支配公司财产,股东的出资所形成的财产为公司财产,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基础,也是公司用以清偿经营中负债的来源。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公司主张债权,而不能追及股东。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会造成当公司财产不能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被宣告破产,债权人受偿比例就会降低,甚至得不到任何清偿的结果。(1)因此,不能将夫妻非法占有公司财产与占有夫妻共同财产等同,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将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人格的夫妻公司的财产权非法据为己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