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侵占罪的诉讼程序,一般是由受害者或其合法代理人和临近亲属向公安部门报告案情,并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当公安机关确认存在犯罪事实之后,将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构进一步审查和起诉。在此过程中,检察机构经过详细审查后,若认定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便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涉嫌侵占罪标准有哪些
侵占犯罪的法律规制明确,涉及到的案件需要满足其犯罪构成要件。
具体来说,立案的标准为涉案金额达到2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此标准并非绝对的,不同地区可能会存在些许差异。侵占罪,即是指行为人通过违反法律法规的方式,私自占有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产物品、遗忘物以及被隐藏的物,且涉案金额规模较大并且拒绝归还,这便是构成侵占犯罪的显著特征。其法定刑期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首先,若侵占数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未满20万元时,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范围,如果涉案金额足够大并且行为人坚持不肯退还的话,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其次,当侵占数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时,便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范围了。此时,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还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行为人将会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接受罚金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案件的相关法律诉讼程序一般需首先由受害方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直系亲属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再由该公安机关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并展开深入调查取证工作。在完成对犯罪行为的确立与核实之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司法审查和起诉准备。如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涉案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则会依法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受害人亦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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