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算不算是敲诈勒索行为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以下几个重要构成要素者将被认定为犯罪性质为敲诈勒索罪:
首先是客体要件,此类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更进一步地对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其次是客观要件,其具体表现形式为行为人采取威胁、恐吓甚至是要挟等诸多不法手段,强迫受害人交付自己的钱财;
再次是主体要件,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成为此种犯罪的实施者;
最后是主观要件,其主要体现为行为人的直接故意心理状态,同时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明确意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意图敲诈勒索他人以获取财产的侵犯行为,如果实施了绑架他人或将他人当做人质处理的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惩罚-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可能面临终身监禁,同时还会被判处罚款甚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如果情节较为轻微,那么将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罚金。在前述犯罪行为中,如果对被绑架者进行杀害,或者故意伤害导致其重伤乃至死亡,那么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还会被没收所有财产。对于意图通过偷盗婴幼儿来获取财物的行为,也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关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我们需要关注两个重要方面:
首先,应以既遂犯的处罚标准为参考;
其次,应给予适当的从宽处罚,即可以参照既遂犯的量刑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