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商家不承认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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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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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遇食物中毒而商家否认责任,可尝试与商家协商,若无果,可求助于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向卫生、工商等行政机构投诉。如仍无法解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偿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营养补贴等,并可要求十倍售价或三倍损失的赔偿金,最低赔偿额为一千元。
食物中毒商家不承认怎么办

一、食物中毒商家不承认怎么办

若患上食物中毒而商家却并不承认责任,此时便可用如下方法:

首先,积极寻求与商家进行合理洽谈。务必尽力与商家合作,以期能妥善处理此事宜。

其次,可考虑依赖于消费者保护协会的帮助。若与商家的协商未能达成预期成果,您便有权利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他们会为您提供必要的援助及调解服务。

再者,可向相关的行政主管机构提出诉求。例如,请寻求卫生部门或工商管理局等行政机构的支持和解决方案。

此外,向法院提起诉讼亦是一项可选办法。在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争议的情况下,我们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商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程度的赔偿

根据该法规,若是由于所购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消费者有权向销售方或者生产商主张赔偿其经济损失。具体而言,消费者可要求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营养补贴、误工费、交通费用等等这些实际发生的损失,同时也可以提出索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要求。假如涉案食品确实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消费者还有权要求获得十倍售价或是损失利益三倍的赔偿金;假若索赔金额尚未达到一千元,那么在此基础上将赔付一千元作为赔偿的上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有权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具体来说,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以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如果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偿。

二、食物中毒商家赔多少

关于食品安全的赔偿问题规定如下:若生产者所提供的食品未能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或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明知产品不符合这一标准,那么消费者除了有权追偿自身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之外,亦可向生产商或经销商提出支付其产品价格的十倍或者所受损失的三倍作为补偿性的赔偿金;倘若增加的赔偿款项整体数额尚未达到一千元人民币的水平,是否全额补偿还是要补足至一千元人民币则由法律裁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倘若不幸遭遇食物中毒事件,而商家却决绝承担相应责任,首先值得尝试的是与该商家进行有效沟通和协商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案;若上述方法未能取得理想结果,您可以考虑寻求消费者保护协会或者卫生、工商等相关行政部门的协助和支持,通过投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如果以上措施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商家对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营养补贴等等。同时,您还有权要求商家支付十倍售价或者三倍损失的赔偿金,且最低赔偿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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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一冯女士在一火锅店吃完饭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经了解,是用餐期间店家放在屋顶上方的老鼠药掉落在火锅中所致。冯女士一口咬定,把自己送到医院的,是25日吃火锅时店里不停往下掉的“谷物”,“谷物”也是耗子药——掉在桌子上,掉在地板上,不经意间可能也掉在她的碗里。
法律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权不受侵犯等权益,消费者因接受服务遭受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商家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的规定,冯女士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先进行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就会对食物中毒事故展开调查,如果经调查你们的中毒确实是由于食品卫生中毒引起,在卫生行政部门对该酒店处罚后,冯女士依法就可以持相关调查结论到人民。
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与火锅店实际上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对方履行合同时导致对方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另外,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就餐,应选择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经营单位。就餐前,要注意观察食物色泽、外观是否正常,是否变质、有异物或异味,如果发现问题,不要食用。聚餐时,还应索取并保存好消费票据等相关证据。就餐后,如果发生恶心、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如果被医院确诊为食物中毒,应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立即向食药部门投诉、举报,避免错过最佳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责任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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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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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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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物中毒分类  
1、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1)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常伴有发热,其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大。  
(2)真菌毒素与真菌食品中毒,特点: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物中的真菌毒素;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真菌毒素,一般都是小分子化学物,对机体不产生抗体;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较明确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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