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评残保险公司能给多少钱
关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进行鉴定之后,赔款金额是否确定,答案并非如此。
首先,应该待对方机动车所在的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方在其购买的强制性第三者责任险中提供的总计11万元人身伤亡赔偿限额及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完成赔偿后,才能评估后续余留部分双方应如何按照比例承担。
同时,需要注明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及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T18667-2002)的3.2条款明文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者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时间点”。因此,可以明确的讲,过早地进行交通事故中的创伤鉴定结果,可能会导致评定出较高的伤残级别,从而损害肇事方的经济利益;反之,若过于延迟,则可能使得抵挡评定的伤残等级偏低,进而损害受害方的权益。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二、车祸评伤残费用是保险公司赔付吗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若受害人所受到的损伤能满足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残疾程度级别要求,那么,根据保险合同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机动车辆的承保机构将负担起此次事故引发的经济损失。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在作出任何类似于上述赔偿决定之前,有关部门必须出具符合法规的法定鉴定结果。一旦得到上述官方鉴定结论且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已充分收集,那么便可直接联络承保的保险机构摊开详细的理赔商议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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