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代为保管的含义是什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保管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如果行为人通过盗窃、抢劫、欺诈或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来占有他人财物,那他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因此,行为人基于委托合同关系,或者根据事实上的管理,以及因习惯而成立的委托、信任关系而拥有的对他人财物的持有和管理权,是构成本罪的必要前提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代为保管证据如何认定
所谓代为保管的财物,是指基于他人的授权委托或者按照特定法律事实而创设的,对于他人财产的临时性管理和占有。对于那些受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如果行为人通过不法手段将其据为己有,那么就会构成侵占罪。这类侵占犯罪的本质可以概括为“合法持有,但非法占有”,也就是说,行为人怀揣着恶意的“获取意图”,从而非法侵吞了自己原本所持有的他人资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中,如果行为人有意识地违背法律规定而擅自占用受托人所保管的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就被视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在此,我们所说的“保管”不仅仅是指基于正式的合同约定所产生的委托关系,同时还包括了在实际生活中的管理以及在长期的人际交往中所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之下,对于他人财物的持有和管理。任何形式的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都会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