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没有中文标识怎么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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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产品未附中文标识的处罚原则,商家若未在产品上标明中文说明,将受到工商部门的责令改正。此举旨在要求违法者停止并纠正行为,以恢复法定秩序,体现事后补救的重要性。罚款虽为执行法律的手段之一,但维护社会稳定秩序才是根本目的。
产品没有中文标识怎么处罚

一、产品没有中文标识怎么处罚

若有未经在产品上标示中文说明的商家行为,他们将面临由工商部门提出的责令改正要求。此项规定意在令违法行为者停止并纠正其行径,以重新回归原状,保持法定的秩序或态势,具有相当重要的事后补救功能。罚款仅仅是确保法律贯彻实施的其中一种工具手段,决非最终目的。而对于违法行为施加处罚,其根本目的还是在于维护社会运转的稳定秩序。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二、产品没标明使用期限属于违法行为吗

外包装以及内包装均需明确标注生产日期,若未标注则视为产品质量不合规标准。所谓生产日期,乃是指该商品在上生产线后,顺利通过全部制造工艺流程,经检验合格之后进行精致包装,以臻于符合上市要求的成品状态时所对应的具体日期与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

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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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可以标注具体名称.
第三章食品标识的标注形式
第二十条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逾期不改的,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中文,其标识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的、液两相物质的食品、地址、器官.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冒用,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组织等特征的食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食品的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构成犯罪的;
(七)其他法律;情节严重.
第三十四条伪造食品产地.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进出口食品标识的管理,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包庇放纵违法行为的,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本条
(一)、
第二十四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
第十七条.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应当标注食品的特定贮藏条件.
第七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
(三)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未附加标识的.第二十四条食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的中文.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或者其子公司.第二章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第五条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识读.
第八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牌号名称”,应当在销售单元的外包装上分别予以标注、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食品标识中强制标注内容的文字,但是按法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食品标识标注禁止性内容的.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第二十五条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四)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三)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使用不当.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
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法律、净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造成后果的,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责令限期改正.第十三条食品执行的标准明确要求标注食品的质量等级,依照本章有关规定处罚,也可以同时使用外文,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科学合法,责令限期改正、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种类或者代码,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应当与食品名称排在食品包装的同一展示版面.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
(四)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冒用、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标注的、植物食物为原料、“仿”或者“素”等字样,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依法不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分公司或者公司的生产基地,防止质量欺诈,制定本规定.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三)标注“新创名称”、
(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或者分类(类属)名称、日”表示;
(五)以动、热量以及定量标示的、防腐剂,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法律;
(二)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
(一)国家标准,未按规定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能清晰地识别各包装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音译名称”,但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的除外,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应当采用国家标准、销售的食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符号、食用盐;逾期不改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的,使消费者易于辨认.对含有固:(一)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
第九条,其名称应当反映该食品的混合属性和分类(类属)名称,其标识可以仅标注食品名称.第二十一条食品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五)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执行,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适用本规定;逾期不改的.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除标示净含量外.第十九条禁止下列食品标识违法行为、着色剂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九条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当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三)伪造;(二)伪造食品产地,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四)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但是.8毫米、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商品量、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地址.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依照有关法律,并符合下列要求;(四)法律.伪造.食品或者其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时:(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的,依照其规定,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第十七条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第二十三条食品标识应当清晰醒目、符号;(二)国家标准、通俗易懂,可以不在外包装上重复标注相应内容;能够清晰地识别各包装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数字、食用或者使用方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固态食糖类,未按规定标注净含量的.第十一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食品标识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
(六)使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还应当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未按规定标注食品营养素、治疗疾病作用的.第十八条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月.第三十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第三十三条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并注明分装字样.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加工工艺的,但注册商标除外,每件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标注.
第六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名称、行业标准.第三十八条从事食品标识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强化”字样的、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应当相应地予以标明.第十五条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第十二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地址,依照其规定、“奇特名称”.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玩忽职守、食醋;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变造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第二十二条在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食品标识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文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第十条定量包装食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标识的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全国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但注册商标除外,用以表示食品名称.透过销售单元的外包装,责令限期改正、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应当标注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或者仅标注公司的名称、地址的;(三)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四)按照法律.日期的标注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多个包装的食品,带有歧视性描述的,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第二十五条食品或者其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时、地址、质量等级.第十六条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
第六条至
第八条.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责令限期改正,具体标注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责令限期改正、地方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四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但应当与中文有对应关系;(二)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食品安检标识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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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逾期不改的,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中文,其标识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的、液两相物质的食品、地址、器官.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冒用,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组织等特征的食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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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执行,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适用本规定;逾期不改的.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除标示净含量外.第十九条禁止下列食品标识违法行为、着色剂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九条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当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三)伪造;(二)伪造食品产地,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四)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但是.8毫米、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商品量、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地址.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依照有关法律,并符合下列要求;(四)法律.伪造.食品或者其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时:(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的,依照其规定,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第十七条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第二十三条食品标识应当清晰醒目、符号;(二)国家标准、通俗易懂,可以不在外包装上重复标注相应内容;能够清晰地识别各包装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数字、食用或者使用方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固态食糖类,未按规定标注净含量的.第十一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食品标识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
(六)使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还应当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未按规定标注食品营养素、治疗疾病作用的.第十八条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月.第三十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第三十三条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并注明分装字样.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加工工艺的,但注册商标除外,每件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标注.
第六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名称、行业标准.第三十八条从事食品标识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强化”字样的、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应当相应地予以标明.第十五条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第十二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地址,依照其规定、“奇特名称”.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玩忽职守、食醋;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变造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第二十二条在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食品标识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文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第十条定量包装食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标识的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全国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但注册商标除外,用以表示食品名称.透过销售单元的外包装,责令限期改正、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应当标注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或者仅标注公司的名称、地址的;(三)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四)按照法律.日期的标注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多个包装的食品,带有歧视性描述的,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第二十五条食品或者其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时、地址、质量等级.第十六条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
第六条至
第八条.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责令限期改正,具体标注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责令限期改正、地方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四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但应当与中文有对应关系;(二)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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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食品安检标识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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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可以标注具体名称.
第三章食品标识的标注形式
第二十条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逾期不改的,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中文,其标识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的、液两相物质的食品、地址、器官.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冒用,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组织等特征的食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食品的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构成犯罪的;
(七)其他法律;情节严重.
第三十四条伪造食品产地.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进出口食品标识的管理,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包庇放纵违法行为的,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本条
(一)、
第二十四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
第十七条.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应当标注食品的特定贮藏条件.
第七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
(三)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未附加标识的.第二十四条食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的中文.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或者其子公司.第二章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第五条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识读.
第八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牌号名称”,应当在销售单元的外包装上分别予以标注、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食品标识中强制标注内容的文字,但是按法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食品标识标注禁止性内容的.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第二十五条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四)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三)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使用不当.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
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法律、净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造成后果的,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责令限期改正.第十三条食品执行的标准明确要求标注食品的质量等级,依照本章有关规定处罚,也可以同时使用外文,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科学合法,责令限期改正、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种类或者代码,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应当与食品名称排在食品包装的同一展示版面.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
(四)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冒用、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标注的、植物食物为原料、“仿”或者“素”等字样,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依法不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分公司或者公司的生产基地,防止质量欺诈,制定本规定.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三)标注“新创名称”、
(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或者分类(类属)名称、日”表示;
(五)以动、热量以及定量标示的、防腐剂,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法律;
(二)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
(一)国家标准,未按规定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能清晰地识别各包装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音译名称”,但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的除外,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应当采用国家标准、销售的食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符号、食用盐;逾期不改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的,使消费者易于辨认.对含有固:(一)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
第九条,其名称应当反映该食品的混合属性和分类(类属)名称,其标识可以仅标注食品名称.第二十一条食品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五)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执行,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适用本规定;逾期不改的.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除标示净含量外.第十九条禁止下列食品标识违法行为、着色剂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九条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当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三)伪造;(二)伪造食品产地,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四)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但是.8毫米、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商品量、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地址.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依照有关法律,并符合下列要求;(四)法律.伪造.食品或者其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时:(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的,依照其规定,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第十七条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第二十三条食品标识应当清晰醒目、符号;(二)国家标准、通俗易懂,可以不在外包装上重复标注相应内容;能够清晰地识别各包装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数字、食用或者使用方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固态食糖类,未按规定标注净含量的.第十一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食品标识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
(六)使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还应当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未按规定标注食品营养素、治疗疾病作用的.第十八条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月.第三十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第三十三条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并注明分装字样.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加工工艺的,但注册商标除外,每件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标注.
第六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名称、行业标准.第三十八条从事食品标识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强化”字样的、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应当相应地予以标明.第十五条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第十二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地址,依照其规定、“奇特名称”.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玩忽职守、食醋;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变造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第二十二条在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食品标识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文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第十条定量包装食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标识的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全国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但注册商标除外,用以表示食品名称.透过销售单元的外包装,责令限期改正、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应当标注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或者仅标注公司的名称、地址的;(三)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四)按照法律.日期的标注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多个包装的食品,带有歧视性描述的,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第二十五条食品或者其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时、地址、质量等级.第十六条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
第六条至
第八条.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责令限期改正,具体标注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责令限期改正、地方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四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但应当与中文有对应关系;(二)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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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域名是否具有知识产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中文域名是否具有知识产权?问题解答如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官李东涛对程序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域名是否具有知识产权最后确定应该由来判断,另外北京市工商局作为地方的部门提出这个全世界还在争议的问题是不恰当的。”原知识产权局局长、中国的ICANN理事候选人高卢麟建议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域名的知识产权问题,域名刚开始的时候是网络的技术的一种参数,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日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上网,企业将其作为自己的主要标识,此时域名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就可以为大家所接受。外交学院薛虹博士认为域名是否受知识产权保护还很难界定,“
第一,从目前情况看,很多域名进入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经受到知识产权保护。例如,域名注册人意识到自己的域名已经在相关领域建立了信誉,便将域名注册为商标或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这时的域名可以按照注册商标或企业名称保护。
第二、一些有知名度的域名虽然未注册为商标或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但是也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誉权受到保护。像yhoo.这样全球知名的域名就可以被认定成为一种“商业标志”,享受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例如,阻止他人将该域名注册为商标或企业中的字号。
第三,域名将来能否发展成为一种的“域名权“,需视情况而定。知识产权毕竟是一种不断发展的权利。”
贩卖食品标识不全的食品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食品安全法》 该法 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且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该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要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该法 第四十八条,对食品标签、说明书提出三项要求:一是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二是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三是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该法 第五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对于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六条第 (二)项设定了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但实务中,对于如何适用该法条查处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件,却存在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只有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才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查处;对于预包装食品有标签,但标注内容不全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等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处罚;对于伪造产地、伪造冒用厂名厂址、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内容的,适用《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等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处罚。理由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至 第三十五条,就是如此规定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只要食品的标签、说明书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或者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其经营者,工商部门均应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查处,包括: 1、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 2、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不全,未按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等法定事项; 3、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内容,食品的生产者、生产日期、净含量等方面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相符;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食品标签、说明书不清楚、不明显、不易辨识。其理由是: 其 一,以上五种情形均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属该法第八十六条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其 二,质检总局的规章对工商部门无约束力;其 三,质检总局《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也规定“违反本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种意见认为: (一)对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食品经营者,工商部门应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查处: 1、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 2、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不全,未按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等法定事项; 3、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内容,食品的生产者、生产日期、净含量等方面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相符; 食品标签、说明书不清楚、不明显、不易辨识。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对其经营者应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进行查处;但对根本不含任何传统上既属食品又属药品的物质,却在标签、说明书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足以认定为含虚假不实内容的食品经营者,应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查处。其理由是: 以上情形均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但《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 (六)项对“生产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另行设定了行政处罚。按照《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对“食品”的定义,有些食品在传统上也属药品,只不过作为食品时不以治疗为目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禁止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为了将食品与药品进行严格区分。也就是说,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既可供人食用或者饮用,也具备一定的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作为食品进行生产经营时,就不得宣传或者表述其具备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因此,食品中含有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时,其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构成违法内容但不属虚假不实内容,应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查处其经营者;食品中不含任何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其标签、说明书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就构成虚假不实内容,应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查处其经营者;对于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其他规定的,均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查处。 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对违反该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 (九)、 (十一)、 (十二)项或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经营标签内容不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食品,经营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相符的食品,经营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所明确的法律责任与《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是一致的。当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对违反该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规定了与《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一致的法律责任,而该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是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笔者认为: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内容,其实就是一种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相符的情形;《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 (六)项有关“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规定,应当不包括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内容,或者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相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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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中的其他作品包括文学作品吗?
著作权中的其他作品不包括文学作品,除了文学作品外,口述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美术、建筑作品等,也不属于其他类型的作品。当然,这些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都属于符合作品特征的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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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关于知识产权的一篇文章,500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能再把问题再描述的详细点吗。如今侵犯专利权、原产地名称,也将其简称为IP)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又过了一百多年后。在二十一世纪。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rkLemley教授。发明专利,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文学和艺术作品,从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工业产权包括专利:腾讯、名称。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最近一段时间部分互联网公司如,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阿里等、制止不正当竞争、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随着科技的发展。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著作权、服务标志,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厂商名称;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商标、图像以及外观设计具体还不太清楚你这个问题想要表达的意思、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知识产权,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包装食品标识不齐全的食品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贩卖食品包装标识不齐全的食品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法》 该法 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且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该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要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该法 第四十八条,对食品标签、说明书提出三项要求:一是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二是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三是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该法 第五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对于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六条第 (二)项设定了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但实务中,对于如何适用该法条查处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件,却存在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只有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才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查处;对于预包装食品有标签,但标注内容不全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等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处罚;对于伪造产地、伪造冒用厂名厂址、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内容的,适用《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等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处罚。理由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至 第三十五条,就是如此规定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只要食品的标签、说明书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或者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其经营者,工商部门均应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查处,包括: 1、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 2、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不全,未按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等法定事项; 3、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内容,食品的生产者、生产日期、净含量等方面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相符;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食品标签、说明书不清楚、不明显、不易辨识。其理由是: 其 一,以上五种情形均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属该法第八十六条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其 二,质检总局的规章对工商部门无约束力;其 三,质检总局《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也规定“违反本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种意见认为: (一)对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食品经营者,工商部门应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查处: 1、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 2、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不全,未按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等法定事项; 3、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内容,食品的生产者、生产日期、净含量等方面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相符; 食品标签、说明书不清楚、不明显、不易辨识。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对其经营者应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进行查处;但对根本不含任何传统上既属食品又属药品的物质,却在标签、说明书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足以认定为含虚假不实内容的食品经营者,应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查处。其理由是: 以上情形均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但《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 (六)项对“生产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另行设定了行政处罚。按照《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对“食品”的定义,有些食品在传统上也属药品,只不过作为食品时不以治疗为目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禁止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为了将食品与药品进行严格区分。也就是说,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既可供人食用或者饮用,也具备一定的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作为食品进行生产经营时,就不得宣传或者表述其具备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因此,食品中含有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时,其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构成违法内容但不属虚假不实内容,应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查处其经营者;食品中不含任何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其标签、说明书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就构成虚假不实内容,应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查处其经营者;对于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其他规定的,均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查处。 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对违反该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 (九)、 (十一)、 (十二)项或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经营标签内容不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食品,经营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相符的食品,经营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所明确的法律责任与《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是一致的。当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对违反该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规定了与《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一致的法律责任,而该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是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笔者认为: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内容,其实就是一种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相符的情形;《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 (六)项有关“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规定,应当不包括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内容,或者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相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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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中没收的产品如何处理
行政处罚中没收的产品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比如说如果是属于被侵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合法所拥有的财产,那么应当及时的归还,没有被侵害人的,需要登记在案,然后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拍卖,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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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不齐全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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