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宣布生效了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文规定,公安司法部门在进行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对嫌疑人实施拘留之时,务必向其出示拘留令状,同时也需马上把被拘留者送往当地看守所进行强制监管,最迟不得超过24个小时。除非因案情特殊无法通知或涉及其涉嫌重大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情况使通知事项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否则应在拘留之后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当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后,公安机关亦须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亲属。因此,一旦刑事拘留宣告正式生效,只要公安机关依法出示拘留令状并严格按照上述程序执行,那么拘留行为便可视为已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宣布后多久执行
对于被决定予以治安拘留的情况来说,其具体的执行期限通常会自次日起开始计算,而前一日则不予计入其中。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是按照每一日进行计算的,即从收押之日起,算至次日为一个完整的天数。治安管理拘留作为一种行政拘留措施,主要是将那些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的人员暂时性地关押于公安机关内部的拘留所之中,其拘留期限一般不会超过十五天,如果存在数项违法行为并处的情况下,最长也不得超过二十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在采取拘留措施时,公.安执法机构需要出具相应的拘留令状,并且必须将被拘捕人员迅速移送至看守所,进行严格监管。同时,要求在24个小时之内向其家属发出书面通知,但若案件性质较为特殊,在此范围内可以适当延长。在阻碍调查影响力消除之后,公安机关有义务尽快通知相关人员。只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出示和执行了拘留令状,拘留这一强制性措施就已经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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