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即为他人明知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之行为。在此类犯罪当中,无论是普通人还是企业组织,只要知情他人利用此类工具进行犯罪操作,便可能构成帮信罪。在警方对帮信罪的调查过程中,对于何时逮捕涉案人员的时间点并无明确规定。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警方有权先采取强制措施,如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以下便是可能触发此类强制措施的几种情况:
1.当被害者或目击证人指控该嫌疑人犯有此罪行时;
2.在嫌疑人的住所或周边环境中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3.犯罪发生后,嫌疑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正在逃避法律制裁;
4.嫌疑人有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5.嫌疑人未透露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无法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帮信罪警察怎么判断涉案金额
当涉案支付结算金额累计达20万及非法收益逾1万元时,并按照相关准则进行判断后,通常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罚。在存在帮信罪的情况下,如果还涉嫌其他犯罪,将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处以较为严厉的惩罚。
然而,对于在案件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当事人来说,应该给予适当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则需要依据案情来综合考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帮信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此外,针对帮信情节严重与否的定义,法律明确列举了如下五种情形: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
(3)非法收益超过1万元的;
(4)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的;
(5)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在明知是违法的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时,依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者辅助性的服务。尽管警方并未对逮捕嫌疑人的具体时间做出详尽的规定,但是在特定的案件情形中,他们有权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例如:被指控犯有相关罪行、发现了确凿的证据、试图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销毁关键证据、身份无法确定或者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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