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是交通肇事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其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的明确规定,仅仅是酒驾行为本身并不直接足以引发交通肇事罪,而实际上只能归为危险驾驶罪的范畴。所谓危险驾驶罪,即为在道路行驶过程中,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若违反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且在明知已经饮酒的前提下仍进行驾车行为。倘若酒驾行为进而诱发严重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至重伤乃至死亡,或使公共及私人财物遭受重大损害,此时便可能转化成为交通肇事罪,然而这并非酒驾行为本身的直接结果,而是由其以外,额外发生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所引发的恶果。因此,酒驾行为本质上属于危险驾驶罪的一种表现形式,而非直接的交通肇事罪。若酒驾行为最终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则需依据实际情况,有可能同时触犯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两项罪名,在此情况下,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对犯罪者予以定罪量刑。反之,若酒驾行为并未酿成交通事故,抑或是虽已引发交通事故,但并不满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那么该酒驾行为仅构成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酒驾是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有哪些标准
倘若其所实施之行为致使他人重伤、甚至伤亡,抑或是对公共及私人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前者将被依法判决入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后者,如在交通运输肇事之后逃离现场,或在此过程中有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存在,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而若该行为人为逃避责任,直接致人死亡,那么他/她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刑罚,即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酒后驾车并不必然会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往往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然而,若是饮酒后驾车导致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他人造成了伤害-如重伤、死亡或是财物遭受了重大损失,那么此时,其犯罪行为就有可能转化为交通肇事罪。总而言之,酒后驾车本身就属于危险驾驶的范畴,如果因此引发了事故,那麼该违法行为实际上可能同时触犯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两个罪名,需要按照其中更为严重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反之,如果没有引起事故或者没有达到转换为交通肇事罪的条件,那么仅仅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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