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一般什么时候给女方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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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结婚彩礼通常在婚礼前支付,归女方所有。但以下情况例外: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彩礼陷入经济困境。此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特定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女方全额或部分退还彩礼,如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彩礼陷入严重经济困境。
彩礼钱一般什么时候给女方

一、彩礼钱一般什么时候给女方

通常来说,结婚彩礼的支付时间应该在婚礼举行之前,并归女方所有。

然而对于以下三类特殊情况则需要区别对待:

首先,若男女双方未能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其次,即便是已经完成结婚登记,但婚后并未长期共同居住生活;

最后,若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初,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自己经济状况恶化。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根据传统婚俗所提供的彩礼金额。

然而,当出现如下几种特定情况时,法院会判决女方应将彩礼全额或部分退回男方手中:

(一)双方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并未共同生活过;

(三)男方在婚前支付彩礼,导致自身经济状况严重恶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钱不退违法吗

在通常情况下,女方不退还彩礼并不构成违法行为。然而,若男女双方尚未依法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或者尽管已完成婚姻登记程序,却未能共同生活;亦或由于男方在婚前给予对方彩礼款项,从而引发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形时,则需承担返还彩礼的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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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在我们国家,由于区域的不同,所以在给彩礼时,多少也会存在差异。一般的地区会以一万零一为基数,上不封顶。因为一万零一,寓意着万里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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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一般情况下什么时候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结婚彩礼一般情况下什么时候给问题解答如下, 彩礼一般什么时候给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给多少不重要,就是个心意,以女方父母满意,男方父母可以接受为合适。可以通过媒婆给。 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完婚之前,由男方付给女方作为婚姻关系成立条件的财物,女方接受彩礼之后,婚事乃定,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作“聘娶婚”。由此娶得的妻子称为“聘娶之妇”。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你们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其实,彩礼钱只是一种形式,我们不能用它的多少来衡量我们之间的感情。所以,我们可以在乎彩礼一般给多少钱合适,但是不要在乎彩礼收多少钱合适。事实上,彩礼的多少和女儿的父母和男方的父母,都是具有直接的关系。所以,我们也看到很多的家长,因为对彩礼漫天要价而导致原本恩爱的小情侣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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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一般返还多少钱
[律师回复]
一、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二、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虽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至少以下两个方面不应该属于返还的范围:
1、共同花费。婚姻毕竟一般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在比较开明的家庭里,彩礼可能只是一种象征或者形式,女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全部或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置办家具,办婚礼,宴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用度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扣除。
2、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结婚之后,很短时间内就离婚的,适当返还一些彩礼也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当女方已经将彩礼用于共同花销,如置办家具,办婚礼等等地方,还需要返还全部的彩礼就太不合情理了。如果对彩礼返还数额达不成协议,可以咨询一下的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看看应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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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彩礼钱一般给多少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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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结婚彩礼应如何进行返还,结婚彩礼一般多少钱
[律师回复]
一、结婚彩礼一般多少钱
在我们国家,法律上对彩礼并没有一定明确的规定,由于区域的不同,所以在给彩礼时,多少也会存在差异。一般的地区会以一万零一为基数,上不封顶。因为一万零
一,寓意着万里挑一。所以,我们在给彩礼的时候,也应该视情况而定。因为没有固定的钱数限制,所以我们也可以自行决定。但是不能低于当地风俗的最低限即可。
二、结婚彩礼可以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结婚彩礼应如何进行返还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四、返还彩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保护给付方的原则。
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婚约解除后,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赠与物,就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彩礼的性质既然是不当得利,就应当全额返还。
而且,在现实中,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收入不高,家庭财产不多,不少男青年为了谈成对象,都借债给付彩礼,不惜代价满足对方提出的条件,因此,应当着重保护给付方。另外,由于现在人的思想变化很大,对于订婚与否并不太注意。
2、登记结婚与否的婚约财产有所区别。
在处理过程中,法律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紧。而对于双方已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松。因为男女双方成为合法夫妻后,虽未同居,但夫妻间存在扶助义务,如对于一方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予以帮助。
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彩礼返还,应当视情形处理,而不宜全额返还。另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已经共同生活,时间不长的,对于请求返还彩礼的,也应当予以适当返还。
3、尽量返还原物。
彩礼特定物的性质、样式、规格、数量和价值双方当事人能够确定,例如摩托车、戒指、项链和手链等特定物,且原物存在的,则应当返还原物,这样可以减少矛盾;原物确不存在的,按市场价计算返还现金。
4、考虑民俗风情。
由于婚约关系受当地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具有身份性、伦理性和习俗性的特点,因而,应当考虑在法律空间范围内尊重双方当地习惯,考虑双方当地的民俗风情。
对于为了订立婚约,双方来往走动,一方家长给予的一些小额见面礼,其中消耗的食品、烟酒等低值品,一般不予返还。
彩礼其实只是一种风俗,只需要给到当地的一定数额即可。男方双方谈婚论嫁时,不应对其要求过高,否则会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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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马上就要和恋爱几年的女朋友结婚了 但是现在彩礼不知道什么时候给 想问一下一般情况下结婚彩礼什么时候给女方
[律师回复] 个人认为这个完全是形式,但在中国,又难避免,一般会是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家长,不过女方一般还是会给新娘嫁妆的(钱/不物)。这两个金额不好确定,是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来决定。
一个回答的朋友说金额是3-10万,我觉得不一定,主要看经济能力。如果婚事完全是双方家长在操办,那就是家庭经济能力决定。
如果是小两口来操办,则看你们两个人的意思,考虑自身情况来怎么给,其实给来给去,是差不多的。
另外,关于彩礼一事,涉及到金额,会比较敏感,给多了,男方不愿意,少了,女方不乐意。特别是碰到厉害的男方家长,就会说到:我家给了多少彩礼,那么结婚时女方回过来的礼金,是哪家来收呢?好多家是女方家来收的,用以还礼的。这样,男方家长就不乐意啦。。呵呵,所以还是比较麻烦的,特别是家境条件不是很好的小两口家庭,这些都是会要面对的。但是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看两口子如何折中的处理。总和来说,你们两的感情是最重要,不要因为这个事情不高兴,钱多钱少其实没所谓,结婚以后的路还很长很长,需要两个一起走过。
呵呵,结婚不是两个人结婚,是两家人结婚呀。。。
最后,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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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彩礼之后女生提分手彩礼退么?
给付彩礼之后女生提分手彩礼是可以请求退还的。在彩礼返还中,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际金额。由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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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结婚彩礼应如何进行返还,结婚彩礼一般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一、结婚彩礼一般多少钱
在我们国家,法律上对彩礼并没有一定明确的规定,由于区域的不同,所以在给彩礼时,多少也会存在差异。一般的地区会以一万零一为基数,上不封顶。因为一万零
一,寓意着万里挑一。所以,我们在给彩礼的时候,也应该视情况而定。因为没有固定的钱数限制,所以我们也可以自行决定。但是不能低于当地风俗的最低限即可。
二、结婚彩礼可以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结婚彩礼应如何进行返还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四、返还彩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保护给付方的原则。
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婚约解除后,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赠与物,就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彩礼的性质既然是不当得利,就应当全额返还。
而且,在现实中,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收入不高,家庭财产不多,不少男青年为了谈成对象,都借债给付彩礼,不惜代价满足对方提出的条件,因此,应当着重保护给付方。另外,由于现在人的思想变化很大,对于订婚与否并不太注意。
2、登记结婚与否的婚约财产有所区别。
在处理过程中,法律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紧。而对于双方已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松。因为男女双方成为合法夫妻后,虽未同居,但夫妻间存在扶助义务,如对于一方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予以帮助。
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彩礼返还,应当视情形处理,而不宜全额返还。另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已经共同生活,时间不长的,对于请求返还彩礼的,也应当予以适当返还。
3、尽量返还原物。
彩礼特定物的性质、样式、规格、数量和价值双方当事人能够确定,例如摩托车、戒指、项链和手链等特定物,且原物存在的,则应当返还原物,这样可以减少矛盾;原物确不存在的,按市场价计算返还现金。
4、考虑民俗风情。
由于婚约关系受当地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具有身份性、伦理性和习俗性的特点,因而,应当考虑在法律空间范围内尊重双方当地习惯,考虑双方当地的民俗风情。
对于为了订立婚约,双方来往走动,一方家长给予的一些小额见面礼,其中消耗的食品、烟酒等低值品,一般不予返还。
彩礼其实只是一种风俗,只需要给到当地的一定数额即可。男方双方谈婚论嫁时,不应对其要求过高,否则会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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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彩礼后女方不结婚要返还彩礼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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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结婚一般要多少彩礼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现在结婚一般要多少彩礼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人在结婚时都会为支付彩礼而烦恼,给多了,家里承受不起,给少了又怕女方不干,到底彩礼该给多少合适呢
其实我国《婚姻法》有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按该条规定,彩礼是可以不给的,支付彩礼完全是一种自愿行为。但因地区风俗习惯的差异,是否给彩礼给多少,各地不一致,没有具体的标准。所以选择给彩礼的情况下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变通的方式解决,因为彩礼一旦给付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的,给也不是白给的,遇到下列三种情况彩礼也还是需要返还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所以既然选择在一起彩礼的问题一定要处理好。
《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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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和我女朋友结婚了,但是我不知道要给多少彩礼,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彩礼一般给多少呢?
[律师回复] 近年来,在广大农村地区,动辄几十万的天价彩礼让男方高呼“娶不起”。部分乡村的彩礼数目从以前的“万里挑一”攀升到“万紫千红一片绿”、“三斤三两”。仅彩礼一项,少则七、八万,多则十几万,现在又冒出了“一动不动”(买轿车、在城里买楼房)等。很多家庭为了付彩礼,花空所有家底,还到处举债,有的家庭因拿不出彩礼而婚姻告吹,还有的青年为了彩礼走上歧途。高额的彩礼,成为许多农民的沉重负担。
  其实,彩礼钱只是一种形式,不能因为它的多少来衡量感情。在给彩礼的时候,应该视情况而定。彩礼钱应该结合双方家庭的经济条件,不能为了给彩礼而高筑债台。彩礼是没有固定的钱数限制,双方可以自行决定,根据经济条件来确定合适的彩礼。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
(二)项、第
(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
(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女方悔婚拒绝退还彩礼,什么时候需要退还彩礼
[律师回复] 【事件经过】
女子悔婚拒退彩礼
11月,赵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5月订下婚约。在女方父母的索要下,赵某给付张某彩礼现金14880元、价值7100元的“三金”、手机及照相机各一部。9月,赵某再次向张某给付彩礼10000元。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当赵某向张某提出结婚时,张某开始以各种借口推脱,最后明确表示双方性格不合,不适合结婚。
事后,赵某一家托人打听得知,张某父亲已将其女说给了另一户人家,赵某遂托媒人向张某父亲索要自己给出的彩礼和财物,却遭张父拒绝。赵某无奈向耀州区人民提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彩礼及财物。
办案人员找到张某时,她称:“我一个农村女娃,都快结婚了,惹上官司让我以后咋活呢?退还彩礼钱是不可能的,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法律解读】
哪些情形应当返还彩礼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上述事件中,张某在收受赵某给付的彩礼后,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理应根据法律的规定返还彩礼。经过办案人员的悉心讲解,最终张某和其家人同意调解,当庭一次性返还给赵某2万元彩礼钱。
婚姻是建立在男女双方爱情的基础上,不应以给付金钱的多少来衡量。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关系收受财物”,但现实中,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现象仍有存在。儿女的幸福是金钱买不来的,家长们在为儿女缔结婚姻时一定要以孩子的幸福为准,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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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女婿还办婚礼和给彩礼么?
招女婿还办婚礼和给彩礼需要根据习俗来进行判断。但是办婚礼和这个彩礼是属于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所以通常状况之下支付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离婚的时候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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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需要返还彩礼,什么情形不予返还彩礼
[律师回复]
一、离婚彩礼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专门就彩礼问题进行了规定,该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根据该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结婚,彩礼是可以要回的。
婚姻法
(二)第十条继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这两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该条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结婚,要要回彩礼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只有在满足了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者两种情形之
一,要求返回彩礼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同时要回彩礼势必对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该解释进一步明确,在满足上述两种条件而要回彩礼时,还必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哪些情形不予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
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的应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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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之前结婚的时候就彩礼婚姻,对此,我想了解一下离婚的时候彩礼怎么办,可以退吗
[律师回复]
一、《婚姻法》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五、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也适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关于彩礼,婚姻法规定尚未明确。因此后面又出台了司法解释
(一)、
(二)对彩礼作出明确规定。法律将彩礼定义为附条件的赠与,当结婚目的不能实现时,彩礼是可以返还的
以上就是关于彩礼婚姻是什么样的,离婚的时候彩礼可以退吗的解答。
结婚彩礼一般多少钱,婚姻法对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
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你们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其实,彩礼钱只是一种形式,我们不能因为它的多少来衡量我们之间的感情。所以,我们可以在乎彩礼一般给多少钱合适,但是不要在乎彩礼收多少钱合适。其实,彩礼的多少和女儿的父母和男方的父母,都是具有直接的关系。所以,我们也看到很多的家长,因为漫天要价而导致原本恩爱的小情侣不欢而散。其实,彩礼只是一种习俗,不要把它看成是赚钱的工具。
婚姻法对彩礼的规定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
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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