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手后怎么要回给的钱
1.情侣之间的共同消费行为在恋爱过程中,经常发生的现象包括一同用餐、共住酒店以及共同旅行等等,这类支出无论由哪一方支付,一般都将被解释成一种无偿馈赠。
然而,若付出这笔费用的一方希望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并要求对方归还相关款项,法院通常不会予以支持。
2.情侣间的小额赠与在恋爱阶段,其中一方可能会向另一方提供一些金额较小的金钱馈赠,如发送一个代表“我爱你”的520元红包等。这种小额赠与通常被视为双方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从法律层面来看,它也属于一般的赠与行为。然而,这种一般性的赠与行为通常无法被撤销,即使诉诸法庭,法院也不会支持这样的请求。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受赠人对赠与人造成了严重伤害或赠与人的近亲遭受伤害,则赠与行为有可能被撤销。
3.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在恋爱过程中的大额赠与,由于其往往与婚姻承诺相挂钩,因此可被视为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最终未能步入婚姻殿堂,那么赠与所设定的条件便未得到满足,从而导致赠与行为失效。在此情况下,赠与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受赠人返还所赠财物。
4.恋爱期间的借款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之间的借款行为必须在借款时明确表明是一种借贷关系,例如签署书面借据或在转账时注明借款性质等。若借款关系成立,那么在恋情结束后,借款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贷款人偿还欠款,而法院也会对此类案件给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分手后的钱怎么要回来
对于收集借款事实所涉及的各项关键证据,如转账明细、对话内容以及对方明确承认存在债务责任的文字记录等,应当予以充分关注。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借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考虑申请支付令,以便要求对方立即偿还欠款及相应的利息;
2.选择直面诉讼,可将其向法院提出申请。在此期间,如若被告下落不明或难以联系,法院仍可利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信息传递并在无被告出席的情况下做出缺席审判。待法院裁决正式生效之后,如被申请人故意逃逸或以失踪作为规避债务的方式而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利益。例如,依法搜寻并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存款;扣押、提取被申请人的个人收入来源;查封、扣押、处分、出售被申请人的财产等事项,必要时也可对被申请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