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护车钱保险赔不赔
能否获得赔偿,取决于您所投保的险种是否涵盖了该项费用,这是由您所选择投保的具体产品类型决定的。若您所购买的为重大疾病保险,那么除非该费用属于严重程度足以构成重大疾病的范畴,否则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纳入保障范围内的。然而,倘若您所投保的产品中包含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条款,便有可能为您承担住院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救护车怎么收费
我国对于120救护车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则如下所示:在医院外接受治疗时,患者需支付150元人民币/次的院前急救服务费用,而若目的地为距离救护车上一次救援地点三公里以内之处,则需要额外支付10元人民币作为救护车起步费用。超出上述范围后,若车程超过三公里,每一公里将收取2元人民币的额外费用。此外,心肺复苏抢救费用为每位患者100元人民币;严重出血引发的抢救服务(包括抢救所需材料和仪器,但特殊止血材料不在此列)所需费用为50元人民币/人次;同时,救护车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药物费用将按照相应的药品价格单独计算。另有出诊费用每次需缴纳10到15元人民币,以及每辆救护车租用服务需支付40元人民币/次的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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