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七十七条明确指出,若某边检处长实施袭警之行为,且其情况性质符合“对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袭击”之情节者,那么其恐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法律惩罚。倘若该边检处长使用枪械、管制刀具伤人,抑或是通过驾车碰撞等方式,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那么其所受法律惩戒恐将更为严重,即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最终的量刑结果,则需视具体案情及法院裁决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检察长批准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几个
对于检察长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通常是以以下三项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考量的:
首先,被羁押之人存在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的附加刑之情况;
其次,倘若其身患严重疾病致使生活无法自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风险;
最后,如果当事人为怀孕期或哺乳期妇女,亦无碍于取保候审的实施且不会对社会造成额外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